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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五题:前南丫石矿场地区的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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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一月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叶刘淑仪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甯汉豪的答覆:
 
问题∶
 
  政府曾于二○一二年为位于南丫岛的前南丫石矿场(石矿场)地区的未来土地用途发展规划,进行一项可行性研究。研究范围共约60公顷,包括20公顷平地、一公里长的海岸线、一个占地五公顷的人工湖,以及附近的天然山坡。其后,该研究提出了三个土地用途初步方案供收集公众意见,但有关发展规划至今仍未有进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政府曾表示缺乏土地,并会考虑所有可行方案增加土地供应,而既然当年政府认为上述土地用途方案可行,政府其后搁置该等方案的原因为何;及
 
(二)为配合政府吸引人才和策略性企业来港的措施,政府会否考虑将石矿场地区用作兴建人才公寓,以吸引更多境外人才(包括策略性企业的负责人)来港定居;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前南丫石矿场位于索罟湾北岸,包括20公顷的平地、九公顷的树林、一个五公顷的人工湖,以及一公里长的海岸,占地约34公顷。石矿场停用后在二○○二年完成修复,并自二○一一年开始以短期租约形式租予一间非政府机构,用作非牟利环保学习及野外活动中心。
 
  就议员提问的两个部分,我回覆如下:
 
(一)二○一二年,政府就前南丫石矿场的未来土地用途及工程规划,进行可行性研究(研究),探讨石矿场的发展潜力,以及拟议发展对周边地区及环境的影响。当时的研究范围合共大约60公顷,涵盖石矿场本身及毗邻的用地,以及附近的天然山坡和海岸线。当时的研究建议发展只集中在前石矿场内约20公顷的平地进行,而不会影响用地内的人工湖、毗邻的树林及附近的山坡,以避免对当地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研究进行了两阶段的社区参与活动。第一阶段主要收集公众对石矿场未来发展及当时提出三个初步土地用途方案的意见,分别为两个以「房屋」为主题但容纳不同人口数目的方案,以及一个以「旅游及房屋」为主题的方案。当时收到的意见大多数认为「旅游及房屋」这个合并的主题较为可取,所以我们在第二阶段的社区参与便深化此建议,提出发展1 200个私营房屋及700个资助住宅单位,涉及5 000人口,以及兴建户外康乐中心和旅游设施等。
 
  政府其后展开市场意向调查,以了解市场对发展的意向,并邀请有兴趣机构提交发展计划。当时,政府的构思是希望积极利用私人发展商的开发能力,除了由他们兴建刚才提及的公私营住宅单位,亦期望他们提供基建及配套设施,所以有关市场意向调查是按这个比较进取的方向进行。调查访问了不同规模的发展商、酒店经营者以及非政府机构。收集的意见总的来説,市场顾虑到石矿场缺乏交通及基建设施,需要投放大量资源提升基建配套,但房屋发展的规模又相对小,所以考虑到成本效益和财务可行性,加上市场对出资承担及兴建这些基建配套的意欲不大,因此政府当时未有继续推展有关方案。
 
(二)现时南丫岛对外的交通接驳只有渡轮服务,主力依靠两条往返中环和榕树湾、索罟湾的航线,其他的设施例如食水、排污、道路等现有基建容量未能容纳具规模的新发展。由于缺乏这些配套,的确该用地难以作为短中期的土地供应。
 
  然而,在多管齐下的土地供应策略下,加上我们明白石矿场在地理上的确离港岛市区不远,所以我们并未排除发展该用地的可行性。过去的市场意向调查结果建基于以「旅游及房屋」为主题的土地用途方案,该等用途特别是房屋用途的确对基建配套,特别是交通出行的配套,有较大要求,加上我们当时期望私人发展商负担基建支出,所以涉及庞大成本,市场因而却步,我们是可以理解的。政府打算再通盘审视该地点的土地规划、发展模式、基建设施和交通配套的要求,以及整体发展的成本效益等。我们会承接从前的经验,今次会探讨把有关用地作混合土地用途发展,设置一些对基建设施,特别是交通运输设施,有较少需求的用途,例如一些有亮点的康乐用途、训练设施,或一些对于每日来往市区的交通需求不大的用途,可以包括有关的产业。我们亦会研究向市场推出土地之前,由政府负责提供基建配套设施。我们会争取今年内开展这研究。
 
  至于提问谈及的人才公寓,我们备悉建议,并会在日后通盘审视该用地的土地发展方向时一并考虑,不过我希望在此与各位分享,人才公寓一般与工作地点应较为接近,这方面南丫岛前石矿场用地可能比较逊色。事实上,政府非常重视为外来人才提供各项支援。去年《施政报告》宣布将兴建更多创科人才住宿,包括研究在科学园附近建造新一座「创新斗室」,以及在落马洲河套地区港深创科园提供住宿空间,并增加规划中的新田科技城的规划弹性,以便提供可容纳更多创科人才的住宿空间。
 
2023年1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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