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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违反防疫规例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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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人因违反《预防及控制疾病规例》(第599A章)、《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C章)及《预防及控制疾病(披露资料)规例》(第599D章),今日(一月十七日)于裁判法院被判刑。
   
  第一宗个案涉及一名21岁女子,她早前确诊2019冠状病毒病并获发隔离令。在隔离期尚未届满前,她于去年十月十八日两次离开其隔离地点。她被控两项违反第599A章第32(1)及(3)条,今日于东区裁判法院就两项罪行各被判处监禁十四日,缓刑十二个月,同期执行。
   
  另外两宗个案分别涉及一名33岁男子和一名50岁女子,他们早前获发强制检疫令。在检疫令尚未届满前,他们分别于去年六月二十五日和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离开其检疫地点。该名男子被控违反第599A章第32(1)及(3)条,今日于屯门裁判法院被罚款5,000元。该名女子被控违反第599C章第8(1)及(5)条,今日于东区裁判法院被判处监禁十四日,缓刑十二个月。
   
  第四宗案件涉及一名40岁男子,他早前确诊2019冠状病毒病。卫生署卫生防护中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时,他于二○二一年十二月八日向获授权人员提供虚假资料。他被控违反第599D章第3(1A)、(4)及(5)条,今日于东区裁判法院被判自签担保2,000元,守行为十二个月。
   
  卫生署​发言人表示,市民的合作和支持对抗疫工作至关重要。为应对疫情,市民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减低病毒在社区传播的风险。发言人重申,卫生署必定会对任何违反相关规例的人士严肃跟进。
 
2023年1月17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9时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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