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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布最低工资委员会成员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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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一月十三日)公布最低工资委员会(委员会)成员任命,任期两年,由二○二三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行政长官再次委任王沛诗出任委员会主席,十二位来自劳工界、商界、学术界和政府的现届委员会成员亦获再次委任。主席及九位非官方委员均以个人身分获委任。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孙玉菡欢迎上述委任,他说:「新一届委员会将致力研究如何优化法定最低工资水平的检讨机制。我非常感谢王主席及全体委员留任,继续为委员会服务。凭借王主席的卓越领导,以及各委员具备的广博知识和在检讨法定最低工资水平方面的丰富经验,上述重要研究定能得以顺行完成。行政长官已要求委员会于二○二三年十月底前提交研究报告。」

  委员会根据《最低工资条例》设立,其主要职能是就法定最低工资水平向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作出建议。委员会在执行其职能时,须要顾及在防止工资过低与尽量减少低薪职位流失的目标之间取得适当平衡,以及维持香港经济发展及竞争力的需要。此外,委员会亦具有行政长官以书面赋予的任何其他职能。行政长官于二○二二年《施政报告》公布,邀请委员会研究如何优化法定最低工资水平的检讨机制,包括检讨周期、如何提高效率,以及在最低工资水平和维持经济发展等元素取得平衡,并就此向政府作出建议。行政长官已书面赋予委员会进行上述工作的职能。
  
  新一届最低工资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如下:
 
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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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沛诗
 
非官方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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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永安
刘千石
梁颂恩
马丽庄教授
麦萃才博士
吴慧仪
倪文玲
颜吴余英
邓希炜教授

属公职人员的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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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及福利局常任秘书长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常任秘书长
政府经济顾问
 
2023年1月13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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