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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接纳法定最低工资水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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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已接纳最低工资委员会(委员会)的建议,将法定最低工资水平由现行每小时37.5元调升至40元,增幅为2.5元或6.7%。

  政府将于星期五(一月十三日)在宪报刊登《2023年最低工资条例(修订附表3)公告》,并于一月十八日提交立法会。如获立法会通过,经修订的法定最低工资水平将于今年五月一日(即劳动节)实施。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孙玉菡对委员会完成检讨法定最低工资水平这项重要及具挑战性的任务感到高兴,并衷心感谢委员会主席王沛诗大律师和全体委员的不懈努力及卓越贡献。

  孙玉菡说:「政府经审慎考虑,认为委员会已进行全面及持平的讨论,适当履行检讨法定最低工资水平的法定职能,而委员会的建议也已在防止工资过低与尽量减少低薪职位流失的目标之间取得适当平衡,并同时顾及维持香港的经济发展及竞争力。政府接纳委员会的建议,并相信新水平有利于香港的整体利益和发展。」

  《最低工资委员会2022年报告》已上载委员会网页(www.mwc.org.hk)。

  政府亦会于一月十三日在宪报刊登《2023年雇佣条例(修订附表9)公告》,并于一月十八日提交立法会。该公告修订记录总工作时数的每月金额上限。如就某工资期须支付予雇员的工资款额不低于每月16,300元(现时为15,300元),雇主便可获豁免记录有关雇员于该工资期的总工作时数。配合法定最低工资修订水平的实施,经修订的金额上限将会与新的法定最低工资水平同日(即今年五月一日)生效。
 
2023年1月10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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