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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澳临近水域船只高度限制区域周五刊宪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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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船舶及港口管制(修订)(第2号)规例》及《2022年商船(本地船只)(一般) (修订) (第2号)规例》星期五(十二月二十三日)刊宪并生效,以在将军澳跨湾大桥、将军澳交汇处及将军澳南桥设立11个船只高度限制区域。法例修订旨在更有效确保船只航行安全,以及减低船只碰撞桥身结构的风险。
           
  经考虑海上交通和高架桥高度后,在将军澳跨湾大桥所设的船只高度限制区域的高度限制分别为17.0米、12.0米、6.0米和3.0米;将军澳交汇处的船只高度限制区域高度限制为6.0米、3.0米和2.0米;而将军澳南桥的船只高度限制区域高度限制则为5.6米和4.0米。除非得到海事处处长的允许,否则超过高度限制的船只不得进入或通过相关高度限制区域。
           
  政府已就立法建议谘询立法会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以及海事处的本地船只谘询委员会、领港事务谘询委员会和港口行动事务委员会,并没有收到反对意见。
           
  上述两条修订规例将于二○二三年一月十一日提交立法会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
 
2022年12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3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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