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违反防疫规例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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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两宗个案涉及一名16岁男子和一名59岁男子,他们早前获发强制检疫令,在检疫令尚未届满前,该名16岁男子于五月三十日两次离开其检疫地点,该名59岁男子则于五月二十五日离开其检疫地点。前者被控两项违反第599A章第32(1)及(3)条,今日于东区裁判法院就各项控罪被判处监禁七日,缓刑12个月,其中一控罪的三日监禁刑罚与另一项控罪监禁刑罚分期执行。后者被控违反第599C章第8(1)及(5)条,今日于观塘裁判法院被判处监禁七日,缓刑十二个月,以及罚款5,000元。
第三宗个案涉及一名26岁男子,他早前确诊2019冠状病毒病并获发隔离令。在隔离期尚未届满前,他于五月二十八日离开其隔离地点。他被控违反第599A章第23(1)、(3)及(5)条,今日于屯门裁判法院被判处监禁七日,缓刑十二个月,以及罚款5,000元。
第四宗个案涉及一名26岁男子,他早前对2019冠状病毒病快速抗原测试呈阳性,于四月十五日透过「2019冠状病毒快速抗原测试阳性结果人士申报系统」向卫生主任提供虚假住址。其后,于四月十七日的跟进调查中,他向获授权人员提供虚假或具误导性资料。他被控两项违反第599D章第3(4)及(5)条,今日于九龙城裁判法院就各项控罪被判处十二个月感化令,同期执行。
卫生署发言人表示,市民的合作和支持对抗疫工作至关重要。为应对疫情,市民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减低病毒在社区传播的风险。发言人重申,卫生署必定会对任何违反相关规例的人士严肃跟进。
完
2022年12月20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20时32分
香港时间20时3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