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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五题:海水冲厕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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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二月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刘业强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甯汉豪的答覆:
 
问题∶

  有居于新界乡村的居民向我反映,政府致力完善市区的冲厕用海水供应系统,为全港大多数市民提供免费的海水作冲厕用水,却没有将冲厕海水管网覆盖至全港乡郊地区,使部分居于乡村的住户只能使用淡水冲厕,因而需缴付昂贵的水费,令他们产生资源不公平分配的观感。此外,如该等住户的处所已接驳至公用污水渠,他们便同时要根据《污水处理服务条例》缴付以用水量为计算依据的排污费,他们质疑有关安排是双重征费。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未获供应海水作冲厕用途的新界乡村的以下资料:(i)乡村名称、(ii)村屋及寮屋的数量、(iii)居民人数,以及(iv)未获供应海水作冲厕用途的原因为何;

(二)会否资助居于新界乡村的住户敷设咸水管道,以接驳至政府的冲厕海水管网,否则豁免对该等住户的双重征费;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如何支援新界乡村进一步降低使用淡水冲厕的需求,以及提高冲厕海水管网的覆盖率?

答覆∶

主席∶

  香港自一九五○年代开始使用海水冲厕。多年以来,水务署逐步扩展海水冲厕网络,以节省珍贵的淡水亦即食水资源。一般而言,水务署只批准个别没有海水供应的地区以淡水作冲厕用途。在该区海水供应网络完备时,水务署可根据《水务设施规例》,要求该区转用海水作冲厕用途。

  水务署于二○一五年完成扩展海水冲厕网络至新界西北(包括屯门东、洪水桥、天水围和元朗市中心等)及港岛薄扶林区,使海水冲厕网络覆盖率增至八成半人口,淡水冲厕用量因而从二○一六年至今下降了约20%。

就刘议员的提问,我回覆如下:

(一)水务署在研究扩展海水冲厕时,会考虑地区的实际情况,包括地理位置是否靠近海岸、地势高低、人口分布、成本效益及技术可行性等,以考虑推展有关计划。无论是市区或乡郊地区,上述考虑因素同样适用,确保公帑用得其所。现时仍未被海水网络覆盖的地区包括粉岭、上水、港岛山顶及部分南区地域。该等地区当中有些是较偏远的乡村,由于一般较为分散、密度低、远离海岸等,若要提供海水冲厕,须铺设长距离的输水管及建立抽水站,并非最具成本能源效益。

  根据水务署纪录,现时有61条新界鄕村已获供应海水作冲厕用途,而未获供应海水但获水务署批准以淡水作冲厕用途的新界鄕村则有516条(有关乡村名称可参阅附件)。就有关乡村村屋数量及居民人数,水务署并没有现成资料。

(二)一般而言,无论土地位处乡村与否,当政府的海水供应管网伸延至有关私人土地地界,水务署会通知有关用户把其位于私人土地的内部喉管伸延至政府的海水管网,并在收悉用户所缴付的接驳费用后,进行有关的接驳工程。为鼓励用户在海水供应网络完备时转用海水冲厕,水务署会按既定的情况豁免有关的接驳费用,并会于有需要时向用户提供技术意见。

  就双重征费问题,水费及排污费属于不同征费。根据《水务设施规例》,首30立方米用于冲厕用途的淡水是免费的,而其后的用水量则需缴付相关水费,以保障珍贵的淡水资源得以善用。根据《污水处理服务条例》,政府不会就专供用作冲厕用途的用水征收排污费,因此经专用水表所录得的冲厕淡水用水量不会被计算于排污费内。换言之,冲厕淡水不会同时被征收两种费用。

(三)水务署会不时检视扩展海水冲厕网络的技术可行性,在合乎成本效益的情况下,继续完备海水供应网络,以善用公共资源及节省淡水资源。目前,政府正为现有东涌新市镇及兴建中的东涌新市镇扩展区兴建海水冲厕系统,预计最早可在二○二三年底启用,分阶段向区内包括附近的乡村供应冲厕用海水。另外,政府正积极为新发展区及一些仍然使用淡水冲厕的地区,分阶段提供再造水作冲厕用途。拟建或正在兴建的新发展区如古洞北及粉岭北、元朗南、洪水桥/厦村,及现有市镇如上水和粉岭地区的再造水供应网络预计将可覆盖约40条乡村的用户。当其他新发展区陆续完成发展时,我们期望再造水供应网络将可覆盖更多区内的乡村,从而进一步降低使用淡水冲厕的需求。
 
2022年12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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