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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在立法会民政及文化体育事务委员会会议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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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麦美娟今日(十二月十二日)在立法会民政及文化体育事务委员会会议就「地区服务及关爱队伍」的开场发言:
 
主席、各位委员:
 
  《施政报告》宣布在18区成立「地区服务及关爱队伍」(「关爱队」)。我和民政事务总署的同事今日出席事务委员会的会议,向委员介绍有关详情。
   
  政府成立「关爱队」的目的,是凝聚社区资源和力量,支援政府地区工作和加强地区网络。「关爱队」会推展关爱活动,例如探访有需要人士,亦会协助处理突发和紧急事故。「关爱队」亦可协助政府传递信息,并向政府报告市民的意见。
   
  为达致上述目的,政府会参考区议会一般选举选区分界,把全港18区划分成小区,于每小区各设一队「关爱队」小队。当区民政事务专员为区内小队的总指挥。
   
  「关爱队」小队以团体为单位组成。团体须申请并通过遴选成为小队。每队人数约为八至12人。
   
  「关爱队」的遴选分为两个阶段:(一)团体甄选和(二)服务建议书评审,并由我领导的「全港关爱队评审及督导小组」(「全港评审小组」)和18区民政事务专员领导的「地区关爱队评审及统筹小组」(「地区评审小组」)负责有关遴选工作。
   
  第一阶段遴选的目的是确保申请团体爱国爱港,能支持和配合政府领导,具备一定地区网络和服务经验,拥有跨区域动员能力,以及有能力凝聚并会寻求社会资源。只有符合评审准则的团体,才可通过第一阶段遴选。
   
  第二阶段遴选的目的是因应各小区需要,评审团体的服务计划,以挑选最合适的团体成为小区的「关爱队」小队。地区民政处会按区情拟备项目纲要,列明必须的服务要求和关键绩效指标。通过第一阶段遴选的团体需根据项目纲要,提交服务建议书,当中包括服务详情和小队的建议成员名单。
   
  资源方面,政府会为「关爱队」提供部分资源。地区民政处会在项目纲要订定每小队的资助金额;每小队于两年资助期的总资助金额约为80万至120万元。我们亦鼓励团体透过赞助、捐赠或团体内部资源提供服务。
   
  「关爱队」需定期提交工作及财务报告,并安排独立会计师审计帐目。地区民政处亦会定期监察小队的工作,并检视其达标进度。
   
  政府会于本月内公开邀请团体就荃湾和南区「关爱队」报名参加第一阶段遴选,以期于二○二三年第一季在两区率先成立「关爱队」。参考两区经验,政府会陆续成立其余地区的「关爱队」。
   
  欢迎各位委员发问和提供意见。多谢。
 
2022年12月12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7时3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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