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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违反强制检疫令或隔离令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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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名人士因分别违反《预防及控制疾病规例》(第599A章)及《外国地区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第599E章),今日(十二月五日)于裁判法院被判刑。

  首宗个案涉及一名46岁女子,她早前确诊2019冠状病毒病并获发隔离令,在隔离期尚未届满前,她于九月十二日离开其隔离地点。她被控违反第599A章第23(1)、(3)及(5)条,今日于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处罚款2,000元及监禁两星期,缓刑十二个月。

  第二宗个案涉及一名30岁女子,她早前获发强制检疫令,订明她必须在酒店接受强制检疫。在检疫令尚未届满前,她在无合理辩解及未取得获授权人员许可下,于四月二十二日离开其检疫地点。她被控违反第599E章第8(1)及(5)条,今日于九龙城裁判法院被罚款5,000元。

  卫生署发言人表示,有关判刑可给予社会非常清晰信息,指出违反检疫令或隔离令均属刑事罪行。政府对违例人士绝不容忍,并再次提醒公众应遵守相关规例。发言人重申,市民的合作和支持对抗疫工作至关重要。为应对疫情,市民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减低病毒在社区传播的风险。
 
2022年12月5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8时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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