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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医务卫生局局长就「推动跨境医疗合作」议员议案总结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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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医务卫生局局长卢宠茂教授今日(十一月二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就「推动跨境医疗合作」议员议案的总结发言:

主席:

  多谢多位议员先后就「推动跨境医疗合作」这个重要议题提供很多宝贵意见。

  整体来说,我们赞同议员提出的很多方向和有建设性的意见。其实国家非常重视大湾区内的跨境医疗。在二○一九年,国务院就深圳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书,在综合授权改革40条中的35和36条,都是牵涉跨境医疗,希望深圳在这方面特别做到和香港以至整个湾区的其他城市推动跨境医疗,特别强调需要做到国际接轨。因此,当中很多政策,包括「港澳药械通」、深港医学专科培训中心,以至深圳市卫健医院评审评价研究中心有关国际化的评审,都是因应国家的政策应运而生。在大湾区的推动下,大家都很同意我们有「一国两制」的综合优势,但同时我们亦有「三个关」、「四个流通」的阻力。在医疗的融合度,我们要打通人流、物流、资讯流、资金流。就以上「四个流通」,议员都提供了很多意见。

  我在此回应议员的意见前,我希望向大家解释一下实施跨境医疗时我们面对的一些问题。第一是「一国两制」下,确实在医疗制度方面,我们的医疗体制在很多方面是与内地的有较大差异。第二是在「办医」、「管医」、「行医」、「就医」这四方面,内地正积极进行改革,而在这四方面,香港的医疗亦与内地有非常大的差异。第三是医疗牵涉质量安全,我们为市民提供便利时要注意质量安全方面,要守好这个关口。第四是香港很多的医疗福利牵涉公费的使用,要肯定用得其所。最后,每一间内地医院在行政方面都是财政、行政独立自主;我们跟他们对接的时候要考虑(内地)每一间医院的分别,甚至每一间医院的电脑系统都是独立、没有连接的。因此,就推动跨境医疗,通过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港大深圳医院)作为一个平台的经验,我们希望以港大深圳医院的经验作为一个试点,再辐射出去,将这个经验复制至其他地方。

  接下来,我会具体回应议员的意见。

在大湾区内地城市使用香港长者医疗券

  我留意到大家都十分关心这个题目,特别是医疗券的适用范围。事实上,截至今年十月底,超过11 000名合资格长者曾在港大深圳医院使用医疗券,涉及合共有122 000宗申报交易,资金为超过3,800万港元。

  我们自二○一五年开始容许医疗券落户港大深圳医院,其实是考虑到该院采用香港管理模式,在「办医」、「管医」、「行医」、「就医」这四个方面与香港相当接近,在医疗服务质素监管及临床管治架构亦与香港相若。更加重要的一点是在管理人员方面,整个管理机构均了解香港医疗券的目的和操作过程。确实,在推动长者医疗券的过程中,港大深圳医院花了相当多的人力物力落实(有关措施)。关于有建议将医疗券的使用范围扩大至其他医院或其他服务,我们会积极考虑,特别是有香港管理经验的机构,我们希望有更多医院可以参与医疗券计划,考虑能否「做阔做深」。就此,我们会积极考虑利用港大深圳医院的经验作为一个平台,以培训其他医院如何在行政上能与香港对接,亦在「办医」、「管医」、「行医」、「就医」的理念方面可以有相当的标准。

  我们要明白长者医疗券的政策目标其实是提供诱因,资助合资格的香港长者选择适合他们的服务,在香港主要是私营基层医疗服务,现时在香港而言亦不包括住院服务、日间手术或内镜等服务。

  至于扩阔医疗券的服务范围,我们要考虑到底能否在合法使用公帑和确保医疗质量的情况下推广至其他机构。另外,我们亦要明白香港相关的法例和专业守则并不适用于内地的医疗机构或医护专业人员。一旦发生医疗事故,我们跟进和协助长者方面可能会有比较大的难度。

医疗保险

  陈勇议员的修正案提及医疗保险事宜。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国家医疗保障局于二○二○年一月一日起实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把于内地生活的合资格港人纳入社会保险(社保)适用人员范围。行政长官在今年的《施政报告》亦宣布特区政府会研究容许港人在符合其内地居住地的规定下,使用香港的医疗券缴付当地医疗保险计划保费的可行性。

  内地医保的好处是可以适用于更多的医院范围,但大湾区内不同城市的社保政策各有不同,而基本医疗保险保费,以及就各类医疗机构和病种的报销比例亦有不同规定。因此,我们就这方面要向内地相关单位取得更多资料后,才可研究在大湾区以医疗券缴付当地的医疗保险保费的可行模式和安排。

  参加内地医保的好处是可以用于内地的(医疗)机构。严刚议员的修正案提到医疗保险互通互用;换言之是香港的医疗保险,不是内地的医疗保险,适用于内地的医疗机构。香港在二○一九年四月推出的自愿医保计划,有关保险公司的个人偿款住院保险产品虽然目前主要针对在香港的住院保障,但就自愿医保「标准计划」的基本保障,保险公司应该提供全球保障。理论上,若市民在港购买自愿医保后移居大湾区,只要在内地接受的医疗服务符合保单条款,有关自愿医保的保障亦同时适用。不过,内地的医院有很多方面尚未具备国际认可的医院评审认证,国际医疗保险公司未必会认可付款的条款。

加强医院评审医保互通互用,国际认可医院评审认证

  上述正正说明为甚么需要在医院评审方面做到国际认可的医院评审认证。目前国家三甲(医院)虽然是非常高标准,但很可惜尚未取得国际的认可。国际的医院评审一般要通过国际医疗保健品质协会(ISQua)的标准认证。在这方面,在国内权威和港澳医院评审评价专家的支持下,深圳市成立了卫健医院评审评价研究中心,已经发展了一套根据国际医疗保健品质协会标准制定的原则,结合国家医院三甲评审评价工作,制定出一套融合了国际与国家标准的《医院质量国际认证标准(2021)版》,并已经成功取得ISQua的国际认证,未来会在深圳以至大湾区推广。就此,行政长官亦于《施政报告》中提出,医院管理局(医管局)会于二○二三至二四年度在至少两家公营医院启动国际认证评审工作。这亦正是刚才提及的卫健医院评审评价研究中心的《医院质量国际认证标准 (2021)版》。我们希望作为粤港澳大湾区一分子,医管局将全力参与这一套国际化的医院评审体系,与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其他持份者交流学习,深入了解国家和广东省在这方面的工作,确保大湾区的医院能达致一套国际认可的医院评审标准。这对跨境医疗保险的支付非常重要。换言之,如果我们有一套自主、符合国际标准的医院评审制度适用于大湾区的不同医院,以后国际的保险机构便会同意支付港人在大湾区医院的费用。

  另外,我们亦留意到,个别内地城市,例如广州市南沙区,最近有一些特别的安排,方便在内地居住的香港居民可以购买内地医疗保险以外的补充健康保险的服务。

身在广东省的医管局慢性病患者特别支援计划

  刚才多位议员提及医管局慢性病患者特别支援计划。在疫情下,自二○二○年十一月开始,为了方便原本已经预约医管局门诊覆诊但未能回港覆诊的病人,我们资助他们在港大深圳医院接受服务。截至今年九月底,已经约有47 000人次透过计划于港大深圳医院接受服务。我们亦于二○二一年三月已经进行检讨,了解病人的满意度。结果显示特别支援计划获得大部分市民的正面评价,并为日后跨境医疗服务的发展提供重要参考。特别支援计划已延续至二○二三年五月。

  特别支援计划是针对疫情期间的临时需要,而选取港大深圳医院,跟医疗券一样,同样是考虑到其香港管理模式,我们会再仔细考虑在现行框架下能否恒常化这个服务,甚至是「做阔做深」,扩大资助范围至其他医院或更多服务,因为特别支援计划的服务只包括门诊的检查。特区政府亦会和医管局继续探讨和检视与适切的机构进行更长远合作的可能性,以采购服务模式购买医疗服务。

电子病历纪录跨境使用

  大家提及到大湾区内的医疗病理报告与医疗检测报告的互认互通。这方面有一点大家需要明白,内地的医院在院内的电脑系统做到很高质素的互联互通,但医院与医院之间,其实是没有一个电脑系统联通。换句话说,内地的病人去到不同医院是看不到他在另一间医院的医疗纪录。其实在这一方面,医管局和医健通系统是相当先进。医管局的公营医院,超过四十间医疗机构全部的电脑系统互通,通过医健通系统,我们和私营医疗市场亦有相当的联通。所以,要能够和内地医院做到病历互通,要与每一间医院独立对接,而不是与一个系统对接。我们暂时通过医管局的支援计划与港大深圳医院做到联通。我们亦会持续考虑,特别是如果将来将医疗券计划或医管局的支援计划扩展到其他医院,我们会积极考虑如何能够将病历互通扩展到其他医院。

医管局参与大湾区发展

  其实,医管局一直很积极的。陈勇议员提及到香港与澳门的医疗合作。医管局与澳门卫生局自二○○七年起已签订合作协议,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包括医护专业培训、医院管理交流及澳门有相当多病人转介到香港,大家促进医疗水平和服务质素的持续提升。自二○○八年起,澳门镜湖医院慈善会与医管局签订合作协议,包括大家的交流及人才培训,以至双方医疗服务发展。自二○一二年起,医管局亦与澳门卫生局签订备忘錄,开展让澳门居民加入香港骨髓捐赠者资料库的合作项目,希望两地需要移植骨髓的病人更有机会觅得捐赠者。医管局会继续深化与大湾区内,包括澳门,卫生健康相关机构的合作,从而令到港澳两地居民都可以得到更多适切的医疗服务。

  对内地而言,大家都看到在(香港)第五波疫情高峰期间,内地援港医疗队来港,不仅提升了香港治疗设施的收治能力,更为两地专业交流和合作订立非常好的基础。基于两地团队合作的经验,医管局积极与不同专业进行交流计划,当中涵盖医生、护士、中医师及其他专职医疗人员。

  我们正与内地部委进行人才交流的选拔工作。在医生方面,内地已提交首批12名医生的名单,他们都是来自广东省三甲医院,非常资深,在通过当局审批后,他们便可以来港落实交流。中医方面,首批三名广东省中医院的资深中医师已取得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批准为有限制注册中医师,首两位已经来到香港。至于护士及放射技师的交流计划,亦正磋商,我们期望于今年年底可以启动交流计划,令两地医护人员的专业交流进一步提升,亦可纾缓本港人手紧绌问题。

  另一方面,二○二一年八月,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37位香港医生颁发正高级职称证书。「正高级」的职称在内地是非常重要,对其行医、能够做到的操作,甚至在做科研上有重要权力。这是深圳首次为在深圳工作的香港医生直接颁授「正高级」的职称,进一步促进大湾区内医疗人才的互评互认。

  不过,最终能够解决人才交流问题,不单止是互相评定标准,最重要是在培训方面,希望做到「同质化」、「一体化」。如果大家的培训标准一致,未来我们的人才无论是医生、护士或其他专职(医疗)人员都可以做到「同质化」。其中一个例子就是深港医学专科培训中心,这是香港医专(香港医学专科学院)与深圳卫健委以港大深圳医院作平台为深圳建设一套以香港专科培训标准作为基础的制度。未来如果能够推展到深圳其他医院,以至大湾区城市,可以令湾区内培训的人员与香港的国际化专科培训达致同一水准。

「港澳药械通」

  严刚议员的修正案关注到这个政策,亦提到自从这个政策根据中央公布的《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创新发展工作方案》推出后,以港大深圳医院作试点,已经完成了试点工作。现时有20种药物和13种器械在五家医院使用,(这五家医院)都是与香港的管理有关系。在这方面,我们要明白一点,「港澳药械通」政策是国家八个部委授予广东省药监局(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审批,所以不论评审审定,即认可医院和在内的药物及器械都是根据广东省药监局审批,香港政府医务卫生局在这方面是配合国家政策。

  另一方面,为促进香港与内地合作,自十一月一日起,香港政府会参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药物监管机构发出的注册证明,让已在内地注册的药物,在符合香港审核机制的要求后,获批在香港注册及销售。香港采取的是第二层审批,所有药品都是根据专业客观标准。我想强调在评审方面不应该与爱国和不爱国有关,医疗药品的质量安全是我们首要考虑,我们坚持不「崇洋」但亦不可以排外,我们对进口或国产药品应该采取同样标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亦一直强调,希望走一个与国际接轨的医院认证,中国标准不会低过国际标准,中国标准亦必须成为国际标准。

跨境救护服务

  陈勇议员的修正案提及到跨境救护服务。跨境救护服务牵涉复杂的跨境规管事宜,牵涉两个地方,例如提供服务的医护人员的资格和培训、救护车辆的规格及道路安全、急救设备以及服务质素的监管,亦涉及过关过程。其中也涉及不单止香港,亦包括内地相关的机制和要求。特区政府会继续注视跨境运载病人服务的需求,这是需要跨部门的组织与内地相讨有否方法改善现行的所谓「屁股对屁股」的救护车之间的运送。我们要审慎探讨有关服务的可行模式、安排和安全性。

结语

  总括而言,特区政府非常重视跨境医疗合作。我们通过很多跨境医疗合作的落实,特别是港大深圳医院的经验,我们会继续致力与深圳以至大湾区内其他城市合作,引领湾区的医疗融合创新,以及带动湾区的医疗「同质化」,融入国家的「健康中国」策略,为大湾区建设以至国家的整体发展作出贡献。

  主席,我谨此陈辞,多谢。
 
2022年11月24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6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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