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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二十题:疫情下对渔民的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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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何俊贤议员的提问和环境及生态局局长谢展寰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悉,由于内地在2019冠状病毒病第五波疫情爆发后加强防控措施,不少港澳流动渔船至今仍无法前往内地水域捕鱼作业,而成功出海作业的渔民,也难以进行渔货交易、安排渔工上船工作、为渔船补给及维修和检验渔船。不少渔民估计,艰难的经营环境或会维持至明年,并引发结业潮及导致渔业贷款基金(特别是渔业发展贷款基金)的借款人无法偿还贷款。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今年南海伏季休渔期期间在香港停泊的香港籍港澳流动渔船的数目,以及该等渔船于休渔期后(i)仍在香港停泊和(ii)成功前往内地水域捕鱼作业的数目;
 
(二)有何措施,协助无法前往内地水域捕鱼作业的流动渔船及渔民在疫情期间常态化生产;
 
(三)鉴于明年农历新年期间为港澳流动渔民往返内地及香港的旺季,政府有否做好准备(例如有否与内地渔业组织及有流动渔民入户的内地城市的相关政府部门沟通),以确保该等渔民的顺利往返;及
 
(四)鉴于台风不时吹袭南海一带,流动渔民时有把渔船驶回香港避风的需要,政府会否考虑为该等渔民推出「逆向隔离」安排(例如在香港划出部分水域让渔船上的人员集中隔离),让他们在完成隔离后可直接前往内地水域作业而无须再在内地接受检疫?
 
 
答覆:
 
主席:
 
  就何俊贤议员的问题,现回覆如下:
 
(一)香港籍港澳流动渔船在内地作业只须向内地相关单位进行登记及申请捕捞许可证/捕捞辅助船许可证。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没有这些渔船于南海伏季休渔期间及在休渔期后停泊于香港的确实数字。根据内地相关部门提供的资料,截至今年十月底,休渔期后可于内地水域陆续复业的香港籍港澳流动渔船约有700艘。
 
(二)及(三)现时根据内地防疫规定,港澳流动渔民在其入户的内地渔港完成检疫后,渔船便可在内地水域接渔工、修船或生产等。
 
  就此,渔护署及相关政策局一直与内地各相关部门,包括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及各市港澳流动渔民工作办公室保持紧密联络,协助香港籍港澳流动渔船向其入户的内地渔港预约检疫,并满足内地的防疫要求(包括疫苗接种及检测等)。
 
  在得到相关渔船船东的同意后,政府于今年十月初把希望预约回内地检疫的香港籍港澳流动渔船的资料交予内地省级和市级的相关部门,并得到内地部门积极跟进。据相关内地部门通知,有意复业及符合法规的渔民已陆续完成检疫或正得到内地有关单位安排进行检疫,为复业作出准备。
 
  另外,有部分香港籍港澳流动渔船在现行内地防疫措施的情况下暂时搁置回到内地水域复业,其中有部分非拖网流动渔船选择在香港水域继续生产作业。我们明白聘有内地渔工的香港籍港澳流动渔船疫情下在恢复作业方面继续受到影响,故此政府已于十月二十八日宣布在「防疫抗疫基金」下向合资格的渔船派发一笔80,000元的资助。
 
  我们会继续与内地相关部门保持沟通,密切留意包括明年农历新年期间的防疫要求,并向业界提供适切的协助。
 
(四)香港特区政府正全力与内地商讨,在不增加内地疫情风险的前提下,在香港实施「逆隔离」(或称「前置检疫」),要求前往内地人士须符合内地防疫标准,在香港检疫后,才可以闭环方式前往内地。港深两地现正就「前置检疫」的具体要求进行磋商。
 
2022年11月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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