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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题:车辆维修业的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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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绍雄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物流局局长林世雄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于车辆维修业的规管,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车辆维修技工自愿注册计划」至今的注册情况(包括注册技工的数目及其占全港车辆维修技工数目的百分比);

(二)「车辆维修工场自愿注册计划」至今的注册情况(包括注册工场的数目及其占全港车辆维修工场数目的百分比);

(三)鉴于政府就二○二二至二三财政年度开支预算回覆本会议员的质询时表示,政府一直研究为车辆维修技工和车辆维修工场引入强制性注册制度,有关研究工作的进展及预计落实时间表为何;

(四)有否检视,目前本港车辆维修工场的主要分布情况,包括位于楼宇地铺、露天工场和多层工业楼宇内的工场数目及其分别占全港车辆维修工场数目的百分比;及

(五)鉴于有不少市民关注,在市区地铺经营的车辆维修工场的消防安全,以及其可能衍生的噪音和违例泊车等问题,当局有何规管措施确保该等工场的消防安全和其运作不会对附近居民造成滋扰,以及环境保护署和香港消防处等相关政府部门会否定期巡查该等工场;若会,详情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先后推出了「车辆维修技工自愿注册计划」及「车辆维修工场自愿注册计划」,目的是提升本地车辆维修业的整体水平。政府正因应推行两个计划的经验,研究车辆维修技工和车辆维修工场强制性注册制度的可行性和可行方案,以配合汽车技术及维修需求的发展,确保市民获得安全可靠的服务,并便利市民选择,同时为业内人士建构可持续的专业发展及机会。就陈绍雄议员提问的各个部分,现答覆如下:

(一)及(二)截至二○二二年九月,在「车辆维修技工自愿注册计划」及「车辆维修工场自愿注册计划」下的注册技工人数为8 237人,约占全港车辆维修技工总人数的80%;注册工场数目为2 050个,约占全港车辆维修工场总数的74%。

(三)随着政府在二○二一年三月公布香港首份《香港电动车普及化路线图》(《路线图》)及二○二一年十月公布《香港气候行动蓝图2050》(《蓝图》),电动车将会越见普及并逐渐取代电油及柴油私家车。就此,政府正积极与业界、学术和培训机构、专业团体、车主会等持份者讨论,共同探讨《路线图》、《蓝图》及电动车业界的发展对车辆维修行业(包括车辆维修技工和车辆维修工场注册制度)的影响。其中,政府与业界成立的车辆维修技术谘询委员会(委员会)已建议首先在现有车辆维修自愿注册制度下,增加维修电动车的技工及工场相关的专属服务类别。委员会正与主要持份者商讨电动车维修自愿注册,以期在二○二三/二四年就注册要求、细节安排和推出时间提出建议。政府和委员会亦会同时进行车辆维修技工和车辆维修工场强制性注册制度的研究,与持份者保持紧密沟通,以期制订充分考虑上述电动车维修需求等新发展的合适规管框架和进程。

(四)政府并没有备存按题述有关全港车辆维修工场的分布数据,但是作为参考,在「车辆维修工场自愿注册计划」下,已注册的2 050个工场分为四类:第一类为专营巴士公司或车辆代理商的维修工场,共86个;第二类是须最少有五个工作车位的工场,共91个;第三类须最少有一个工作车位,共1 079个;而第四类是位于住宅楼宇或包含住用部分的综合用途建筑物的工场,共794个。这些工场须设有牢固上盖的工作车位,其中第一、第二及第三类的部分工场位于多层工业楼宇内,而部分第四类工场位于楼宇地铺。

(五)政府非常重视车辆维修工场的安全运作,因此不同部门会根据相关法例对车辆维修工场作出适当的规管,包括:就消防安全方面,消防处会就各区的车辆维修工场进行巡查,以确保工场内没有违反《危险品条例》(第295章)及《消防条例》(第95章)。在过去两年(二○二○至二○二一年),消防处进行了超过2 000次有关巡查。就石油气安全方面,机电工程署在过去两年对车辆维修工场进行了约12 000次巡查,并就在车辆维修工场发现过量贮存石油气提出了两宗检控。就噪音方面,任何工商业营业场所,包括车辆维修工场,均不可发出过量噪音,滋扰附近居民。环境保护署(环保署)会根据《噪音管制条例》(第400章)对相关处所作出管制。在过去两年,环保署就车辆维修工场噪音污染事宜进行了超过270次巡查和突击造访,并发出近70次口头劝喻或书面警告。就职业安全及健康(职安健)方面,劳工处会巡查各区车辆维修工场,以遏止违反职安健法例规定的作业。在过去两年,劳工处人员针对车辆维修工场雇员的职安健进行了超过2 000次突击巡查及发出超过300份书面警告,并会视乎情况向有关工场发出暂时停工通知书/敦促改善通知书或提出检控。
 
2022年11月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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