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政府提醒市民医学豁免证明书的整体失效宣告明日生效
*************************
  政府今日(十一月八日)提醒市民,医务卫生局局长于十月二十六日根据经修订后的《预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证)规例》(第599章,附属法例L)(《规例》)第17B(1)条就七名注册医生所发出的全部新冠疫苗接种医学豁免证明书(豁免证明书)作出的整体失效宣告将于明日(十一月九日)生效。届时,该等医生过往发出的指明医学豁免证明书将不再属指明医学豁免证明书,而该等医生在该宣告作出后发出的医学豁免证明书亦不得视为指明医学豁免证明书。

  根据《规例》,该七名注册医生可在十一月一日或之前,向医务卫生局局长作出书面申述,解释何以不应作出有关整体失效宣告。基于现有资料及纪录,包括上述个别医生提交的书面申述,医务卫生局局长认为现时未有合理理由支持撤销相关豁免证明书的整体失效宣告,而维持宣告使该七名注册医生所发出的全部豁免证明书就施行「疫苗通行证」制度而言不再有效,属符合公众利益之举。

  政府呼吁持有失效豁免证明书的市民应尽快按自身需要重新谘询医生,以确定是否适合接种新冠疫苗或继续获得医学豁免。有需要的市民除可自行谘询其他私家医生外,亦可到访医院管理局(医管局)辖下普通科门诊诊所(2019冠状病毒病确诊个案指定诊所及暂时停止服务的诊所除外),由公营医疗系统医生按他们的临床身体状况,确定是否可继续获得医学豁免。使用相关谘询服务的市民可获豁免普通科门诊服务的收费(50元)。除了经由电话预约系统或医管局一站式流动应用程式HA Go内的「预约普通科门诊」功能预约服务外,他们也可直接到访医管局辖下普通科门诊诊所。诊所会为他们安排当日进行谘询或预约谘询。

  政府发言人提醒,主动查核处所的掌管人须使用已更新到4.4.4或以上最新版本的「验证二维码扫瞄器」,验证进入处所人士的电子针卡、康复纪录或豁免证明书的二维码是否符合「疫苗通行证」的要求。当识别出失效的豁免证明书时,「验证二维码扫瞄器」会显示「此二维码已失效」字眼,并会发出提示声响。

  政府发言人重申:「『疫苗通行证』是对抗疫情、保障公共卫生的重要工具。有关措施旨在保障未完成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士,减低他们进入高风险场所时所承受的风险,同时避免为公营医疗系统带来不必要的负担。『一老一幼』作为我们的重点保护人群,其新冠疫苗接种率仍有提升空间,而提升他们的接种率亦是我们保障整体市民健康及推动复常的其中一个重要因素。我们强烈呼吁市民为子女及/或家中的长者尽早安排接种新冠疫苗,让儿童及长者尽早得到疫苗保护。合资格接种第三/第四剂疫苗的市民亦应尽早接种,加强对自身的保护。」
 
2022年11月8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7时00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