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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系统及储值支付工具上诉审裁处及《支付系统及储值支付工具条例》程序覆检委员会成员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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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一月四日)公布,行政长官已委任支付系统及储值支付工具上诉审裁处,以及《支付系统及储值支付工具条例》(第584章)程序覆检委员会的成员。
 
  下列审裁处成员的任期为三年,由二○二二年十一月四日起生效:
 
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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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正民*
 
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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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宛珊
陈南教授*
周嘉亮
李宝亭
苏国良*
 
*再度委任
 
  下列程序覆检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为三年,由二○二二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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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凯
 
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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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庆辉
周嘉亮
李国安教授
吴少梅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欢迎上述任命。他说:「我有信心获委任成员的专长及经验,将有助审裁处和程序覆检委员会有效运作。」
 
  许正宇亦感谢即将卸任的程序覆检委员会主席钱玉麟教授及其他成员在任内所作出的贡献。他们包括现卸任审裁处成员何玉慧和许明明、程序覆检委员会成员邵伟球,以及审裁处及程序覆检委员会成员陈惠卿和Sabita Prakash。
 
  审裁处根据《支付系统及储值支付工具条例》成立,负责聆讯任何人因不满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在《支付系统及储值支付工具条例》下所作可覆核决定的上诉。
 
  程序覆检委员会由行政长官成立,负责独立检讨金管局作出有关其具有法定或实益权益的指定系统的决定时,所采用的程序与步骤。
 
  上述任命于今日刊宪。
 
2022年11月4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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