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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牌药物集团负责人被判囚(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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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冒牌药物集团负责人为商业用途而管有冒牌药物及管有受管制药物,分别违反《商品说明条例》及《药剂业及毒药条例》,今日(十一月二日)在荃湾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处监禁三十个月。

  香港海关于二○一九年十二月采取代号「狙击手」的特别行动,捣破该冒牌药物集团一个位于柴湾的包装及储存中心,并拘捕一名负责营运该中心的四十六岁男子。涉案的冒牌药物共约一万八千樽,而受管制药物则约有一百九十万粒,市值共约一千零七十万元。

  海关欢迎法庭的裁决,监禁判刑具阻吓作用,并反映罪行的严重性,对不良分子作出清晰明确的警示。

  海关会继续透过严厉执法,并与相关的商标持有人、政府部门及机构保持紧密联系,严密监察市场情况,积极打击涉及冒牌药物活动。

  海关提醒商户,售卖冒牌药物属严重罪行,违法者须负上刑责。消费者亦应该光顾信誉良好的店铺,如对货品真伪有怀疑,应先向有关商标持有人或其代理商查询。

  根据《商品说明条例》,任何人销售或为售卖用途而管有冒牌物品,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五年。

  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任何人未有按照条文的规定而管有毒药表第1部所列任何毒药,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万元及监禁两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举报怀疑冒牌活动。
 
2022年11月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30分
即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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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冒牌药物集团负责人为商业用途而管有冒牌药物及管有受管制药物,分别违反《商品说明条例》及《药剂业及毒药条例》,今日(十一月二日)在荃湾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处监禁三十个月。图示部分涉案的冒牌药物,为海关人员于二○一九年十二月一个代号「狙击手」的特别行动中所检获。
一名冒牌药物集团负责人为商业用途而管有冒牌药物及管有受管制药物,分别违反《商品说明条例》及《药剂业及毒药条例》,今日(十一月二日)在荃湾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处监禁三十个月。图示部分涉案的冒牌药物及包装工具,为海关人员于二○一九年十二月一个代号「狙击手」的特别行动中所检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