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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六题:携带宠物乘搭公共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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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梁美芬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物流局局长林世雄的书面答覆∶

问题:

  不少市民反映,现时大部分公共交通工具的营办商都不容许乘客携带宠物,因此,当宠物主人需要带宠物到兽医诊所求诊,或想带宠物到郊野公园或宠物公园散步时,只能使用的士或其他电召车辆等费用高昂的交通工具。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现时容许乘客携带宠物的公共小巴、渡轮及非专营巴士的以下详情:营办商名称、路线/航线,以及有关条款;

(二)过去三年,市民因携带宠物乘搭公共交通工具而遭检控的数字;

(三)会否考虑放宽现时各种公共交通工具的相关附例/规例以容许乘客携带宠物(例如容许乘客携带若干大小及放在宠物袋/箱内的宠物);

(四)鉴于目前部分渡轮航线已容许乘客携带宠物,会否考虑向全港渡轮营办商提供支援,让更多渡轮航线容许乘客携带宠物;

(五)会否考虑推出试验计划,让各种公共交通工具于假日期间设立可携带宠物的特定班次或车厢;及

(六)会否考虑与香港铁路有限公司研究推出试验计划,把港铁列车头卡/尾卡车厢划作宠物车厢,容许乘客携带配备适当装备的宠物(例如有绳索牵引、配戴口罩或放入笼/袋中的宠物);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梁美芬议员的提问,经谘询运输署及香港铁路有限公司(港铁公司),现答覆如下:

(一)及(四)现时,规管不同公共交通服务的法例容许视障人士携同领行犬登上,而法例亦让专营/持牌渡轮服务、公共小巴及非专营巴士的营办商可酌情决定是否容许乘客携带宠物乘搭。

  渡轮方面,个别营办商可自行决定是否容许乘客携同宠物登船,以及就乘客携带宠物登船订立相关的条款及细则。有关条款及细则一般会考虑到营办商的实际营运情况及尽量减少影响其他乘客,例如须用带将宠物牵引或放于笼/袋内、携宠物的乘客须使用指定客舱区域等,详情见附件。现时共有18条离岛及港内线渡轮服务容许乘客携同宠物登船,占所有常规渡轮航线超过八成。运输署会继续鼓励其余航线的营办商为有需要携带宠物的乘客提供适当协助。

  公共小巴及非专营巴士方面,由于车厢空间及载客量有限,营办商可根据法例,因应当时的实际车厢环境及乘客的意见等因素,酌情决定是否容许乘客携带宠物登车。运输署没有备存容许携带宠物的公共小巴及非专营巴士营办商、营运路线和使用条件的资料。

(二)过去三年(即二○一九至二○二一年),港铁公司、香港电车有限公司及渡轮服务营办商表示没有乘客因携带动物而触犯相关法例及附例被检控的个案。专营巴士方面,运输署及营办商均没有备存相关个案的数字。至于其他公共交通工具,则没有这方面的检控规例。

(三)、(五)及(六)本港公共交通工具使用率高,每日超过1 000万人次,当中超过七成使用铁路和专营巴士。现时,除了陪同视障人士的领行犬外,乘客不可携带宠物登上港铁和专营巴士。由于港铁和专营巴士的乘客量高而车厢内的空间有限,每日大部分时间均甚为挤迫,在考虑是否放宽允许市民携带宠物使用这些公共交通服务时,政府须平衡各方需要,包括从保护动物福利的角度出发,顾及宠物在局促狭迫的乘车环境的反应,以至对其他乘客可能产生的影响。政府会继续留意有关建议,以考虑是否需要改变目前的安排。港铁公司亦会继续就此议题与不同持份者沟通及聆听各界意见。
 
2022年11月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2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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