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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一题:防止诈骗和滥用综合社会保障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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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何君尧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孙玉菡的答覆:

问题:

  有市民指出,在二○一九至二○二○财政年度(截至二○一九年十二月底),经由市民举报怀疑诈骗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的个案为978宗,但被定罪的个案只有寥寥可数51宗。他们质疑,社会福利署(社署)执法不力,未能对诈骗和滥用综援者起阻吓作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五年,每年经由市民举报及经社署主动调查的怀疑诈骗综援个案宗数分别为何;

(二)现时社署辖下专责防止和调查诈骗和滥用综援的人手的详情为何;及

(三)社署有否主动调查综援受助人有否在香港以外地方拥有物业或其他资产,以及有否拥有大量现金资产而不作申报,藉以回避审查、诈骗综援;若有主动调查,社署有否检讨现行措施的成效,并推行新措施加强打击诈骗综援;若没有主动调查,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计划是为因年老、患病、残疾、单亲、失业、低收入或其他原因,而在经济上无法自给自足的人士提供最后的安全网,旨在协助他们应付基本生活需要。综援计划设有经济审查,以确保有限的公共资源集中用于照顾有需要的人士。综援计划的经济审查以家庭为单位,贯彻家庭成员之间互相支援的理念。

  为确保妥善运用公帑,社会福利署(社署)一直致力遏止诈骗综援的情况。在处理综援申请的过程中,社署职员会要求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就他们在香港和境外拥有的资产提交详细证明,例如银行结单、定期存款收据、保险结单,以及股票、土地和物业业权证明文件等。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也须提交入息证明,例如强制性公积金供款纪录、粮单、雇佣合约,以及股息和租金收入证明文件等。此外,社署职员会约见所有申请人、进行家访和按需要与相关的雇主、前雇主及业主查证,以核实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递交的各项资料。

  社署会定期覆检及抽样调查已批核个案,以不同形式核实受助人是否继续符合资格领取综援。社署也会定期和按需要与其他政府部门和有关机构核对资料,以覆核受助人所呈报资料的真确性。这些部门和机构包括入境事务处、土地注册处、公司注册处、库务署、在职家庭及学生资助事务处、医院管理局和香港年金有限公司等。核对范围包括受助人的出入境纪录、住院情况、有否领取其他政府津贴、收入及拥有的土地和物业纪录等。

  社署如收到举报,或在定期覆检及抽样调查过程中,怀疑综援申请人/受助人未有如实申报现金或其他资产,甚至把资产存于香港以外地方以回避经济审查,会主动深入调查并查证,严重个案更会转交警方作进一步调查。如有需要,社署也会主动联络怀疑匿藏资产所在地的政府部门和银行等机构以核实资料。

  所有综援申请人/受助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确及完整。任何人如明知或故意作出虚假陈述或隐瞒任何资料以骗取综援,即属违法,除了会丧失领取综援的资格外,并可能按《盗窃罪条例》(第210章)被起诉。此外,申请人/受助人已提供的资料如有所改变并可能影响领取综援资格或导致综援金额减少,必须尽快通知社署。如申请人/受助人蓄意不就有关改变通知社署,也可能因触犯《盗窃罪条例》而被检控。所有经社署深入调查后确立有涉嫌诈骗成分的个案,社署会向相关申请人/受助人追讨多领款项。一般而言,社署会向相关人士发出书面警告,或将怀疑严重诈骗个案转交警方调查。被法庭裁定诈骗综援的人士可被判入狱、守行为、社会服务令及罚款。

  事实上,诈骗综援情况并不普遍。二○二一至二二年度,市民举报及社署主动调查的怀疑诈骗综援个案分别有1 143和550宗;当中经社署深入调查后确立有涉嫌诈骗成分的个案仅有323宗,占整体约22万宗综援个案不足0.2%。过去五年市民举报及社署主动调查的怀疑诈骗综援个案数字、调查后确立有涉嫌诈骗成分的个案宗数及跟进行动载列于附件。

  现时社署设有六队特别调查队伍,主要由约120名社会保障职系人员组成,负责调查经市民举报或由社署前线职员转介的怀疑诈骗综援个案及追收多领的款项。此外,特别调查队伍现时聘用六名退休纪律部队人员为侦查顾问,协助处理较复杂的个案,从而提升打击诈骗综援工作的成效。

  社署透过部门网站提醒综援申请人/受助人必须如实呈报状况,以及诈骗综援的严重后果,又在各区社会保障办事处摆放展板及小册子等相关宣传资料,宣扬同样信息,提高守法意识。市民如怀疑有诈骗综援的情况,除了可向各社会保障办事处亲身举报外,也可利用社署的举报诈骗热线、网上表格、电邮、传真或邮寄方式向社署举报。

  社署会继续严谨处理每宗申请,并采取多方面的措施,竭力防止及打击诈骗综援的情况,确保公帑用得其所。
 
2022年11月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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