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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局长就「为数字经济和电子政务立法」议员议案总结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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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局长陈浩濂今日(十月二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为数字经济和电子政务立法」议员议案的总结发言:
 
主席:
 
  我感谢简慧敏议员提出原议案,以及黄英豪议员及陆颂雄议员提出的修正案,让我们可以就这项议题听取大家的意见。特区政府一直采取多管齐下措施,支持金融科技的发展,以提供快捷、方便及创新的金融服务,配合数字经济的发展。
 
  其中,我们致力透过金融科技,推动贸易融资数码化。我们刚于本周初宣布正式推出「商业数据通」。该平台是提升香港数据基建的重点举措之一,透过缔造安全及顺畅的互换数据生态圈,便利金融机构提取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的商业数据,以简化「认识你的客户」、信贷评估、贷款批核及风险管理等一连串融资流程。
 
  此外,由香港银行界构建的「贸易联动」区块链贸易融资平台,有助推动贸易文件数码化及融资流程自动化,以减低失误和诈骗风险。「贸易联动」的使用可与「商业数据通」产生协同效应,让企业能够更方便快捷地获得贸易融资。「贸易联动」与中国人民银行贸易金融平台进行对接的首两个阶段的工作已完成,为两地进出口商提供更便利的贸易融资服务。
 
  另外,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与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就数字人民币作跨境支付在香港进行的初步技术测试已完成,目前正进行第二阶段的技术测试,引入更多香港银行参与及透过快速支付系统「转数快」为数字人民币钱包增值。金管局亦正积极研究在香港推出「数码港元」的可行性,并于上月已公布「数码港元」计划,并开展相关规划,为适时推出「数码港元」奠定基础。
 
  我们亦不断检视我们的规管制度,确保金融服务数码化的过程中,用户及社会的利益继续受到妥善保障。现时,一些利用金融科技提供服务的机构,包括虚拟银行、虚拟保险公司、电子钱包等,均受到同样适用于金融机构的法例及监管制度所规管,包括须向相关金融监管机构申请相关牌照,并遵从其订立的规管要求。政府会平衡监管措施及市场需要,因应最新的市场动向适时完善规例,以求在不窒碍市场发展,确保金融系统稳健安全之余,让金融科技业务在香港作可持续发展。
 
  在虚拟资产方面,因应有关活动的风险及为了保障投资者利益,政府于今年七月向立法会提交《2022年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旨在为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订立发牌制度,确保相关服务和服务提供者得到合适的监管。制度将为业界提供更清晰明确的规管环境,而相关的监管机构会配合制度提供指引,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另外,金管局亦于今年一月发布讨论文件阐述监管稳定币的构思,现正研究收到的意见,会确保有关监管制度与国际监管建议相符并适合本地的情况。
 
  在电子支付工具方面,自《支付系统及储值支付工具条例》生效以来,电子钱包等支付工具受惠于更清晰、具体的规管制度,促使它们于香港应运而生,为市民大众提供更方便、快捷及可靠的金融服务,包括跨境汇款等,促进金融普惠。
 
  此外,立法会已于去年通过《2021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修订)条例草案》,为「积金易」平台的运作提供法律基础。积金局正全速进行构建「积金易」平台的工作,为全港雇主、雇员和自雇人士提供一站式的强积金电子管理服务,更提高强积金行政的营运效率、优化用户体验,及降低整体营运成本。
 
  在推动金融服务数码化时,我们亦须提防网络安全威胁。为此,各相关金融监管机构已和业界组织合作加紧提醒公众保持警惕,提防不法分子透过金融网络企图欺诈市民的行为,包括提醒公众相关骗案的常见犯案手法、分享防范策略;要求受其监管的金融机构定期检视其风险管控措施,并持续加强防御网络攻击的能力;以及与业界和警方合作,监察最新的科技发展,共同打击金融诈骗行为。
 
  主席,本人谨此陈辞。
 
2022年10月27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7时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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