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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根据《放债人条例》动议的拟议决议案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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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今日(十月二十六日)在立法会会议根据《放债人条例》第24及25条动议的拟议决议案开场发言:
 
代主席:
 
  我谨动议通过印载于议程内的决议案,以调低法定贷款利率上限。
 
  现时《放债人条例》(《条例》)第24及25条订明,放债贷款利率上限为年息百分之六十;如贷款利率超过年息百分之四十八,则该笔贷款表面看来可被推定为属敲诈性,法庭在顾及有关情况后,可重新商议该宗交易。
 
  利率上限和敲诈性利率制订于一九八○年,目的为给予借款人更大保障。利率数值自实施以来一直维持至今。期间,香港的利率环境和放债行业俱出现了显著变化。
 
  公司注册处所收集的有关持牌放债人无抵押个人贷款的资料亦显示,低收入借款人往往须缴付较高利率的利息和面对较大违约风险。近年来,社会各界都对放债人收取过高利率表示关注,认为这对借款人,尤其是对低收入者造成伤害,并引起其他社会问题。
 
  就此,我们检讨了《条例》所订的贷款利率上限和敲诈性利率。经参考消费者委员会的建议、本地放债行业现时采用的实际利率、海外地区的贷款利率上限等,我们建议把利率上限由年息百分之六十下调至百分之四十八。
 
  同时,考虑到现时支付贷款利率高于年息百分之三十六的借款人平均收入较低,而且贷款违约率偏高,反映贷款利率高于此水平,对收入较低的借款人,负担甚重,因此我们亦建议敲诈性利率的门槛由年息百分之四十八下调至百分之三十六。
 
  我们已向所有持牌放债人、香港银行公会及存款公司公会发信,告知他们上述修订建议。我们亦曾谘询立法会财经事务委员会的意见,并得到委员的支持。是项决议案亦已经由立法会内务委员会成立的根据《放债人条例》作出的两项与法定利率上限相关的附属法例小组委员会(小组委员会)完成审议。小组委员会支持政府动议议案以寻求立法会通过这项决议案。我在此感谢小组委员会主席葛珮帆议员及其他委员就修订建议提出的意见及支持。
 
  我们在敲定最终贷款利率上限和敲诈性利率门槛修订建议和实施安排时,已充分考虑立法会及各持份者提出的宝贵意见。新的贷款利率上限和敲诈性利率门槛若获得通过,将于今年十二月三十日起生效,以给予业界有充裕时间作出准备。此外,我们将透过电视及电台宣传片、公共交通工具广告、小册子、社交媒体讯息等,提醒市民大众利率上限的下调。公司注册处亦将于网站设置利率计算机,方便市民大众计算贷款利率。
 
  未来,我们会持续检讨及优化放债人规管措施,以促使放债人更负责任地批出贷款,并更好地保障市民的利益。
 
  我们正密切留意去年三月起新增牌照条件的成效,即对放债人的广告及其使用谘询人资料提出更严格的要求,以及规定放债人须在批出无抵押个人贷款前对借款人还款能力作出评估等。我们亦正与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及公司注册处积极推动放债人参与金管局正引入的多间个人信贷资料服务机构的平台,以及推动持牌放债人将其信贷资料纳入共用信贷资料库内,使共用信贷资料库推出时的资料更趋全面,让不同金融机构可更准确地作出审慎的贷款决定。截至今年九月底,已有10家持牌放债人加入新平台,预期数目将会持续上升。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会继续与其他相关机构合作,宣扬谨慎借贷的讯息,特别是加强向青年以及多位议员关心的外籍家庭佣工等容易受过度借贷问题困扰的团体进行公众教育。
 
  我恳请议员支持这项决议案。多谢代主席。
 
2022年10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4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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