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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二十题:虚假的新冠疫苗接种医学豁免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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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月二十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梁美芬议员的提问和医务卫生局局长卢宠茂教授的书面答覆︰
 
问题:
 
  近日,警方拘捕了七名涉嫌滥发「新冠疫苗接种医学豁免证明书」(俗称「免针纸」)的私家医生。据报,他们合共发出逾25 000张免针纸,占有效的「免针纸」逾一半。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警方已将有关案件转交香港医务委员会跟进,是否知悉,该委员会会否考虑吊销涉案医生的注册;
 
(二)鉴于据报,警方正调查获涉案医生签发「免针纸」的人士,警方有否审视该等人士的病历,以确定他们有否故意提供虚假资料以获签发「免针纸」;及
 
(三)鉴于「电子健康纪录互通系统」(简称「医健通」)记录了七名涉案医生在半年内发出了大量免针纸,有关政府人员有否及早透过「医健通」察觉到有关异常情况并作出通报;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根据外国及本地科学数据及实际经验证明,绝大多数人士均适合接种本港现时提供的克尔来福和复必泰疫苗,两款疫苗均能安全及有效减低因感染新冠病毒而导致重症或死亡的风险。
 
  「疫苗通行证」安排容许医生签发新冠疫苗接种医学豁免证明书(豁免证明书),是为顾及极少数人士可能因健康原因而不适合接种疫苗。然而,不接种新冠疫苗会令有关人士处于较高风险。因此,卫生署已向医生发出详细指引,列明不适合接种疫苗的医学原因。医生只应在证实相关人士并不适合接种香港提供的两款疫苗后,方可发出豁免证明书。
 
  就梁美芬议员提问的各部分,经谘询保安局,我现回覆如下:
 
(一)医务卫生局和卫生署已将个别私家医生涉嫌滥发豁免证明书的个案转交香港医务委员会(医委会)跟进有关医生的专业纪律事宜。
 
  医委会是根据《医生注册条例》(香港法例第161章)(《条例》)成立,获赋予权力处理本港医生的专业纪律事宜。医委会发出的《香港注册医生专业守则》第26条已列明医生发出的报告及证明书内容必须具备毋庸置疑的真确性。医生在发出证明书或类似文件时务须小心,不能在当中加入未经适当步骤核实的内容。医生如以专业身分发出载有失实或误导声明或其他不当的证明书或类似文件,将会面对纪律处分程序。医委会会按照《条例》及其附属法例E《医生(注册及纪律处分程序)规例》处理有关个案。
 
(二)自今年三月起,警方共就七名涉嫌滥发豁免证明书的私家医生采取执法行动。
 
  警方至今就有关案件共拘捕39人,包括六名医生、七名职员及26名病人,涉嫌干犯制造虚假文书、串谋欺诈及串谋制造虚假文书等罪名;其中两名医生分别被控三项不诚实意图而取用电脑及两项串谋欺诈罪。另外一名医生正被警方通缉。
 
  警方的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并会与相关部门保持紧密联系。在调查获涉案医生签发豁免证明书的人士有否涉嫌违法时,警方会全面考虑每一宗个案的情况,审视所有相关证据。
 
(三)在「疫苗通行证」安排下,因健康原因而不适合接种香港提供的两款新冠疫苗的人士须持有注册医生签发的豁免证明书。
 
  在豁免证明书实施初期,为让私家医生有充足时间登记「医健通」系统和为以电子方式签发豁免证明书作好准备,我们提供了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同时接受以非电子及电子方式签发的豁免证明书。其后,在五月初,为更有系统地监察签发豁免证明书的情况,所有豁免证明书必须经由「医健通」系统或医院管理局电脑系统以电子方式签发。经上述电脑系统签发的豁免证明书均提供印有加密二维码的纸本。
 
  在全面电子化之后,政府可透过「医健通」系统,更掌握豁免证明书的签发情况、模式、流通量和持有人等。相关资料可协助政府作出风险分析,并采取跟进工作,包括近日的一些执法行动。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已于十月二十五日通过《2022年预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证)(修订)规例》(《修订规例》),赋权医务卫生局局长可于《修订规例》载列的情况下,宣布指明的豁免证明书无效。
 
  我们会继续加强监察机制,密切监察医生签发豁免证明书的情况,如有发现异常情况、违反《香港注册医生专业守则》或任何涉及刑事成分的行为,政府定当严肃处理,并会考虑引用上述权力宣布相关豁免证明书无效,以及把资料适当转交香港医务委员会及执法部门跟进。
 
2022年10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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