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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违反《预防及控制疾病(披露资料)规例》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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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45岁女子因违反《预防及控制疾病(披露资料)规例》(第599D章)(《规例》),今日(十月二十四日)于九龙城裁判法院被罚款4,500元。

  该名女子早前透过快速抗原测试确诊2019冠状病毒病。她于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透过「2019冠状病毒快速抗原测试阳性结果人士申报系统」,向卫生主任提供虚假住址。她被控违反《规例》第3(4)及3(5)条,今日于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处罚款4,500元。

  根据《规例》,任何人士向卫生主任提供虚假或具误导性资料属刑事罪行,违例者最高可被罚款10,000元及监禁六个月。

  ​卫生署发言人表示,向卫生主任隐瞒或提供虚假或误导性资料,是极不负责任的行为,对公共卫生构成重大威胁。截至今日,共有八人已因违反相关规例被法庭定罪。发言人重申,卫生署必定会对任何违反相关规例的人士严肃跟进。
 
2022年10月24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8时5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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