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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二年立法会选举委员会界别补选十一月一日起接受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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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二二年立法会选举委员会界别补选将于十二月十八日(星期日)举行,提名期由十一月一日开始,至十一月十四日结束。
 
  是次补选将填补四个立法会选举委员会界别的议席空缺。如获有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多于四名,便须在十二月十八日进行投票。
 
  选举事务处发言人今日(十月十八日)说:「选举委员会界别补选的获提名人士必须为年满二十一岁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地方选区已登记为选民并在紧接提名前的三年内通常在香港居住,而且没有外国居留权。获提名人士无须为选举委员会委员。」
 
  发言人说:「获提名为候选人的资格、丧失获提名为候选人或当选为议员的资格的情况,以及获提名的候选人须遵从的规定分别载列于《立法会条例》(第542章)第37、39及40条。」
 
  选举委员会界别补选的每位获提名人士必须得到最少十名但不多于二十名选举委员会委员签署同意提名,当中须包括选举委员会五个界别中的每个界别不少于两名但不多于四名委员的提名。每名选举委员会委员只可就选举委员会界别补选签署一份提名表格。
 
  发言人补充:「获提名人士应尽早递交提名表格,以便表格上有任何错漏的情况下也可在提名截止前作出更正。」
 
  提名表格可于选举事务处位于香港湾仔港湾道25号海港中心10楼或九龙观塘观塘道392号创纪之城第6期23楼2301至03室的办事处索取,或从选举事务处网站(www.reo.gov.hk)下载。是次补选的公告及附有选举主任办事处地址的委任公告将于稍后刊宪。
 
  获提名人士必须在提名期内的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时至下午五时,及星期六上午九时至中午十二时,亲自把填妥的提名表格和二万五千元选举按金送交选举主任。获提名人士应尽量以现金或银行本票缴交选举按金,以免因支票遭银行退票而产生其他情况。
 
  另外,根据《选举管理委员会(选举程序)(立法会)规例》(第541D章)第16(3A)(b)条,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资审会)在决定某候选人是否获有效提名时,可要求该候选人提供资审会认为适当的任何其他资料,以令其信纳该候选人有资格获提名为候选人或其他关于提名是否有效的事宜。资审会现要求各获提名人士填妥「候选人资格审查补充资料表格」(补充资料表格),并于十一月十四日下午五时或以前,尽快透过下述任何一种方式提交:
(i) 将填妥的补充资料表格另外存放于单独的密封信封,与提名表格一并提交予选举主任以转交资审会秘书处;或
(ii)利用以下其中一个途径将填妥的补充资料表格直接交回资审会秘书处:
1. 电邮至cerc_secretariat@cerc.gov.hk
2. 传真至2505 0673;或
3. 投递于香港添马添美道二号政府总部东翼二楼入口处所设的「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秘书处」投递箱。
 
  补充资料表格会连同提名表格一同派发,亦可于选举事务处网站下载。
 
  公众人士可于提名期开始后,在通常办公时间内到选举主任的办事处或选举事务处位于九龙观塘观塘道392号创纪之城第6期23楼2301至03室的办事处,查阅提名表格副本。提名表格副本会供公众查阅直至有关的选举结果公告于宪报刊登为止。
 
  如有查询,请致电选举热线2891 1001。
 
2022年10月18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6时3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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