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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律政人员条例(修订附表1)令》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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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律政人员条例(修订附表1)令》(《修订令》)今日(九月三十日)刊宪。

  《修订令》将取代《律政人员条例》(第87章)附表1内「律政司」下的律政人员清单,加入律政司副司长的职级,以及将清单简化至仅列出律政司律政人员的职级而不包括其职位,属于技术修订。

  随着第六届政府架构重组,律政司副司长在二○二二年七月一日获委任。为确定律政司副司长能够行使《法律执业者条例》(第159章)条文所指大律师及律师的一切权利,以及属于可获律政司司长在合适时授权以行使与履行权利及职责的律政人员,政府须修订附表1,将律政司副司长加入「律政司」下的律政人员清单。

  此外,现时附表1「律政司」下的律政人员清单提述律政人员的职级和部分职位,修订后将简化至仅列出律政司律政人员的职级而不包括其职位,既与同一附表内其他部门的律政人员清单一致,亦可减少日后由于律政司律政人员的特定职称有所更改而修订附表的需要。

  《修订令》将于二○二二年十月十九日提交立法会省览,以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程序,并将于二○二二年十二月九日生效。
 
2022年9月30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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