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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委任证监会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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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九月二十九日)公布,财政司司长陈茂波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571章)下由行政长官转授的权力,委任魏弘福出任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法规执行部执行董事,以及委任戴霖出任企业融资部执行董事,任期同为三年,由二○二二年十一月一日至二○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陈茂波表示:「魏弘福和戴霖对香港证券及期货市场的运作和规管有深入的了解,是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我深信他们将能协助证监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促进香港证券及期货市场的发展和监管。」

  魏弘福在法律界尤其是金融服务领域经验丰富,曾在不同大型银行的法律部门担任高级行政人员。

  戴霖已在证监会工作逾八年,先后担任企业融资部和法规执行部高级总监。他具备超过二十年的规管经验,在加入证监会前在海外金融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任职。

  魏弘福和戴霖是由证监会主席领导的遴选委员会透过公开招募后选出,分别接替已离任的魏建新和何贤通。
 
 
2022年9月29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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