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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会通过二○二二年公共租住房屋租金检讨结果及向公屋租户提供特别纾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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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房屋委员会发出:
 
  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小组委员会)今日(八月十五日)按《房屋条例》第16A条,通过二○二二年公共租住房屋(公屋)租金检讨结果,并根据《房屋条例》第17条,向公屋租户提供特别纾困措施。
 
  房委会发言人说:「《房屋条例》第16A条订明,房委会须按该条例所订明的机制每两年检讨公屋租金一次,并须按该次租金检讨中第一和第二期间收入指数的变动调整公屋租金。政府统计处处长在二○二二年公屋租金检讨编制的报告显示,是次检讨第二期间(即二○二一年)的收入指数比第一期间(即二○一九年)高出1.17%。因此,公屋租金将于二○二二年十月一日起上调1.17%。每户公屋租户平均每月上调的金额约为26元,租金上调的金额介乎5元至66元。」
 
  「小组委员会同时决定根据《房屋条例》第17条,向公屋租户提供特别纾困措施,宽免公屋租户在租金调整后首12个月期间每月因租金调整而须缴付的额外租金。尽管租金增幅温和,小组委员会关注到前所未有的新型冠状病毒病疫情可能对公屋租户造成经济困难。因应此特别情况,小组委员会认为提供某种形式的纾困措施以减轻租金上调可能给公屋租户带来的经济负担并非不合理。考虑到租金增幅、对公屋租户的影响以及对房委会财政状况的影响,小组委员会通过向公屋租户提供特别纾困措施。提供有关的特别纾困措施将会令房委会在二○二二/二三及二○二三/二四年度损失合共约2.62亿元租金收入。」
 
  房委会会在新租金实施日期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所有公屋租户,调整的租金将于二○二二年十月一日生效。
 
  《房屋条例》中订明的公屋租金调整机制,自二○○八年起生效。在这机制下,公屋租金会每两年检讨一次。根据《房屋条例》第16A(7)(b)条,政府统计处处长须计算租金检讨下的第一及第二期间的收入指数。收入指数是经比较该两个期间分别约24 000个公屋家庭的收入数据所编制。该机制为房委会提供客观的基础,以租户的负担能力决定何时应调整公屋租金及调整的幅度。根据机制,上调租金时设有10%的「封顶」安排,下调租金时则不设下限。在二○○七至二○二一年期间,公屋租户家庭平均收入累计增加了108.6%;同期公屋租金(连同按照今次租金结果而增加的1.17%)累计增加70%,家庭收入的增幅较租金的增幅为高。
 
2022年8月15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6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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