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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机构更新持「疫苗通行证」进入法院大楼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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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机构发出:

  因应政府最近公布在「疫苗通行证」加入「红码」及「黄码」,司法机构今日(八月十二日)公布使用「疫苗通行证」进入各法院大楼的最新安排,以确保法庭在情况许可下能继续安全地处理事务。

  由即日起,持「疫苗通行证」「红码」人士(即2019冠状病毒病确诊者)不得进入司法机构所有处所。持「黄码」人士(即正接受医学监察的抵港人士)若当日快速抗原测试结果为阳性或没有进行快速抗原测试,亦不应前往任何司法机构处所。

  其他持「黄码」的法庭使用者可以进入各法院大楼,但前提是他们须遵从政府相关规定。司法机构特此提醒,他们在前往法院大楼前须先取得当日快速抗原测试阴性结果。他们亦须严格遵从司法机构处所的所有防疫措施,包括佩戴口罩(除非获法官或司法人员准许除下口罩)和接受强制体温检测。

  由下星期一(八月十五日)起,任何出席法庭聆讯而持有「黄码」的主要法庭使用者(注一),如须除下口罩发言(例如证人作供时),他们应在可行的情况下在聆讯前通知有关的法官或司法人员其持有「黄码」的情况。主审法官或司法人员将作出适当指示,包括要求有关法庭使用者出示当日的快速抗原测试结果的图像。相关法律代表(如有)亦应按情况协助其证人向法庭报告有关情况。 详情见附件。

  现行要求出席有陪审团参与的法律程序的若干主要法庭使用者(注二)每天需进行快速抗原测试的安排将会继续,以保障公众健康。

注一:主要法庭使用者包括诉讼各方、法律团队、证人和陪审员。

注二:该些主要法庭使用者包括陪审员、法律团队和检控人员。

其他公共卫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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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二○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起,除获豁免人士外,所有人士必须根据政府「疫苗通行证」接种时间表接种疫苗并使用「安心出行」流动应用程式,才会获准进入各法院大楼。以下类别人士将会继续获准豁免使用「疫苗通行证」:

(a)12岁以下的儿童;
(b)持有「新冠疫苗接种医学豁免证明书」的人士;
(c)当天必须到法院大楼办理法庭事务的法庭程序与讼各方或证人;及
(d)事先获得主审法官或司法人员准许出席聆讯的法律代表。

  司法机构会继续使用由政府开发的「验证二维码扫瞄器」流动应用程式在法院大楼的入口主动查核「疫苗通行证」,该流动应用程式会扫描相关二维码,并保存纪录31天。法庭使用者到访法院大楼处理法庭事务时,请预留时间接受查核。

  司法机构会继续密切留意公共卫生情况,以适时采取适当措施。法庭使用者应参阅司法机构网页(www.judiciary.hk),以取得最新资讯,亦应依从司法机构人员和保安人员的指示。

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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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有查询,法庭使用者可于办公时间内致电以下热线:

一般查询:2869 0869
终审法院:2123 0123
高等法院:2523 2212
遗产承办:2840 1683
竞争事务审裁处:2825 0426
区域法院:2845 5696
家事法庭:2840 1218
土地审裁处:2771 3034
劳资审裁处:2625 0020
小额钱债审裁处:2877 4068
裁判法院:2677 8373
淫亵物品审裁处:3916 6303
死因裁判法庭:3916 6204
 
2022年8月12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3时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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