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司司长延长调查壹传媒有限公司事务的审查员任期
************************
根据《公司条例》(第622章)第841(2)及(3)条赋予的权力,财政司司长在二○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委任陈锦荣为审查员调查壹传媒的事务,并于六个月内向财政司司长提交最终报告。由于当时审查员的调查工作尚未完成,财政司司长两度将其任期延长,至二○二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审查员最近向财政司司长表示上述调查仍在进行,财政司司长因此决定将审查员的任期再延长三个月,直至二○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
完
2022年7月22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7时00分
香港时间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