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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卫生局局长在立法会卫生事务委员会特别会议就授课语言作为特别注册委员会评审非本地医学课程的一项准则开场发言要点(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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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医务卫生局局长卢宠茂教授今日(七月二十一日)在立法会卫生事务委员会特别会议就授课语言作为特别注册委员会评审非本地医学课程的一项准则的开场发言要点:

主席、各位委员:

  很高兴出席卫生事务委员会今天举行的特别会议,向大家解释特别注册委员会就订定认可医学资格名单的最新进展,以及解释特别注册委员会就以授课语言作为评审和建议非本地医学资格的其中一项准则的考虑。

  自《2021年医生注册(修订)条例》于去年十月经立法会通过并刊宪生效后,持有认可医学资格的非本地培训医生,如果符合相关条件,可以循特别注册途径来香港,于公营医疗机构(包括医管局(医院管理局)、卫生署、香港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担任医生工作,而经过一定的服务期,他们可以在取得认可专科资格及通过评核后,得到正式注册在香港执业行医。至于持有认可医学资格但仍然未在香港以外地方实习的非本地培训医科毕业生,如他们符合相关条件,他们亦可以参加香港医务委员会的执业资格试,从而循特别注册途径在香港的公营医疗机构执业。他们在符合适用于所有特别注册医生的条件后,同样可以得到正式注册。

  政府于去年十一月根据经修订的《医生注册条例》成立特别注册委员会,独立地负责检视与香港两所大学医学院课程有相若质素的非本地医学院课程,然后订定认可医学资格名单,交由医生注册主任以法律公告形式公布。

  根据《医生注册条例》第14F条,特别注册委员会在订定认可医学资格名单时,会考虑及建议符合以下说明的医学资格:
(a)属学位或更高程度;
(b)由香港以外某地方的某团体颁授,而以国际排名而论,该团体大致上可与任何本地大学比拟;及
(c)以下列项目而论,大致上可与由任何本地大学颁授的医学资格比拟:
(i)令修读者获颁授有关医学资格的课程的内容; 
(ii)有关课程的授课语言;及
(iii)特别注册委员会认为适当的任何其他方面。

  经仔细商议后,特别注册委员会订定了两批合共50项认可医学资格,并已由医生注册主任于今年四月及六月以法律公告形式公布。
 
  特别注册委员会在订定非本地医学院颁授的认可医学资格名单时,主要准则是考虑所有相关的因素(包括国际排名、课程内容及授课语言),而该等医学资格要大致上可与由任何本地大学颁授的医学资格比拟。
 
  因应立法会相关小组委员会早前在审议落实首批认可医学资格的法律公告时所提出的意见,特别注册委员会及香港两所大学医学院现正检视授课语言作为评审非本地医学课程的准则一事。
 
  特别注册委员会继续推进就其他非本地医学院课程的评审工作,过程中委员会不会剔除任何合乎既定条件的医学资格。委员会亦希望尽快可提交余下的认可医学资格名单。
 
  主席,我的简介到此为止。特别注册委员会主席邓惠琼教授和两位医学院院长今日都在座,他们和我都很乐意回答各位委员的问题。多谢主席。
 
2022年7月21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2时5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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