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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饷物业估价署主动调查涉嫌违反分间单位租务管制的个案(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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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分间单位(俗称「劏房」)租务管制的《业主与租客(综合)条例》(第7章)(《条例》)第IVA部已于今年一月二十二日起开始生效。差饷物业估价署(估价署)发言人今日(七月六日)表示,除了跟进举报的个案外,该署正以多管齐下的方式主动调查涉嫌触犯《条例》下针对规管租赁的罪行,包括︰

(i)向透过估价署电话热线查询规管租赁事宜的租客询问其租赁情况;
(ii)向收到的租赁通知书上有关租客发出邀请函以进行访谈;及
(iii)在第五波疫情减退后,估价署自今年五月下旬起开始主动探访各区分间单位的租客,藉此宣传分间单位的租务管制,以及向规管租赁租客直接了解其业主有否涉嫌触犯相关罪行,并作适当跟进。

  估价署发言人强调,若业主涉嫌触犯相关罪行,该署会按《条例》考虑采取法律行动。相关罪行包括:如规管租赁的业主向有关租客滥收不属《条例》所准许种类的款项,或滥收指明公用设施及服务(包括水电)收费的付还,该业主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第3级罚款(10,000元);如属第二次或其后再被定罪,可处第4级罚款(25,000元)。其他主要罪行和罚则的详情可参阅估价署的有关宣传资料(www.rvd.gov.hk/doc/tc/RVD%20Offences_Penalities_Chi.pdf)。若怀疑有业主涉嫌触犯相关罪行,市民应尽快经电话热线(2150 8303)、电邮(enquiries@rvd.gov.hk)、传真(2116 4920)、邮寄或亲临估价署办公室(九龙长沙湾道303号长沙湾政府合署15楼)举报。

  如就规管租赁事宜有疑问,可致电上述电话热线或浏览估价署网页(www.rvd.gov.hk/tc/our_services/tenancy_matters.html)内的相关资料。
 
2022年7月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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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饷物业估价署(估价署)主动调查涉嫌违反分间单位租务管制的个案。图示估价署职员在今年六月下旬探访土瓜湾区分间单位的租客。
差饷物业估价署(估价署)主动调查涉嫌违反分间单位租务管制的个案。图示估价署职员藉着主动探访分间单位的租客,宣传分间单位的租务管制,以及向规管租赁下的租客直接了解其业主有否涉嫌触犯相关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