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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六题:推动重建以增加房屋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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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二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杨永杰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黄伟纶的答覆:

问题:

  有意见认为,觅地建屋是增加公营房屋供应的最根本方法,而全港有不少合适的土地,例如新界具规模的三层高村屋群、位处市区的公务员建屋合作社计划楼宇(合作社楼宇),以及九龙中等旧区的土地,极具重建价值。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会否推行大规模的村屋重建计划,以市价收购新界的三层高村屋群,并在收回的土地兴建楼高30层的公共屋邨;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会否推动九龙中,尤其是新蒲岗、凤凰、土瓜湾「十三街」、龙城,以及土瓜湾旧区的重建,以增加公营房屋的供应;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鉴于市区重建局现时在九龙城推行两个重建合作社楼宇的试点项目,以提供包括资助出售房屋在内的房屋,是否知悉该等项目的最新进度;会否与该局制订重建其他合作社楼宇的时间表,以及探讨土地面积较小的合作社楼宇的重建方向,以提供更多资助出售房屋?

答覆∶

主席∶

  让市民安居是房屋政策的首要目标。政府在二○一八年将公私营房屋比例由百分之60比百分之40调整至百分之70比百分之30,进一步加大政策力度兴建更多公营房屋,并且一直持之以恒开拓土地,努力增加房屋供应。根据二○二一年十二月的房屋需求推算,二○二二/二三至二○三一/三二财政年度十年期的总房屋供应目标为430 000个单位,而公营房屋供应目标相应为301 000个单位。政府已觅得约350公顷土地,预计可在上述十年期建成约330 000个公营房屋单位。这些供应主要来自新发展区和不同的大型发展项目,以及改划作公营房屋发展的个别用地。在这个十年期后,公营房屋供应仍会接踵而来,主要的土地来源包括不同的棕地群、个别的大型发展项目,特别是包括北部都会区内的元朗南、新田/落马洲发展枢纽和新界北新市镇,以及交椅洲人工岛等。

  就杨永杰议员的提问,我现回覆如下:

  就第(一)部分提问,一般而言,新界村屋位处的土地,主要位于「乡村式发展」地带,规划意向是用作低层、低密度发展。如要大规模地把这些土地改作高密度房屋发展,必须视乎地区的基建配套、对环境的影响及「城乡共融」的规划原则等,难以「一刀切」地单单因为某些新界村屋所在地点的发展密度相对较低,便决定在这些地点推行大规模的重建或发展计划。

  从整体规划而言,并非所有土地都具备高密度发展潜质。事实上,同一地区内有不同类型和不同密度的发展项目,往往可以优势互补,让整个区的规划和环境更为理想。当政府规划新发展区或大型房屋发展时,亦会采取规划主导的策略,因应整体空间布局、基建容量、城乡共融等因素考虑发展选址和规模。在确立相关土地适合作新发展区或公营房屋发展后,不论土地是否涉及村屋,政府均可按需要收回有关私人土地。举例说,古洞北及粉岭北新发展区及元朗朗边公营房屋发展都涉及收回建有村屋的乡郊屋地。

  就第(二)部份的提问,香港的公营房屋主要由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及香港房屋协会提供。而市区重建局(市建局)的角色,聚焦于更新旧区,以及重建老旧的私人物业。这分工主要是考虑到市建局是以自负盈亏的方式运作,而重建项目除了建筑成本外,还涉及旧楼收购、补偿及安置等成本。除此之外,市建局的重建项目亦需提供适当数目的私营房屋,以填补被拆卸的老旧私人楼宇。

  尽管如此,市建局近年也会在其能力范围内,在提供公营房屋上,扮演一定角色。举例来说,市建局会在适当的重建项目提供具津贴成分的港人首次置业(「首置」)单位。就此,市建局发展的「焕然懿居」,提供接近五百个首置单位。另外,市建局亦将「焕然懿居」毗邻的重建项目订为另一个「首置」项目,可以提供大约260个首置单位,预计在二○二三/二四年度可以推出。

  杨议员亦关心土瓜湾十三街及九龙城区重建,有关项目的情况,其实从历史上可以追溯至二○一二至一四年经社区广泛讨论的《九龙城市区更新计划》。市建局现正审视多方面的因素,并会作通盘的考虑。基于市场敏感性和保密原则,市建局只会在其启动个别具体项目时,透过刊宪等方式对外公布项目细节。事实上,除九龙城区外,市建局亦在黄大仙区进行某些项目的初步可行性研究,物色一些市区更新机会。

  在公营房屋方面,由于市区土地资源有限,很多地方已进行了发展。因此,香港未来的公营房屋新供应,主要是来自个别的新发展区、北部都会区及交椅洲人工岛等大型项目,但我们仍会努力在九龙中覆盖的九龙城区和黄大仙区西北部范围内寻找机会提供新的公营房屋,该两区未来五年的房屋供应约有16 000个单位,其中12 200个公营房屋单位是来自启德发展区新开发的土地。另外,我们亦积极推展三个位于市区并适合作高密度房屋发展的寮屋区(即茶果岭村、牛池湾村和竹园联合村),这三个重建项目目前进展理想,现时估计共可提供约8 700个公营房屋单位,由二○二九年起分阶段落成。

  除了由政府提供土地建屋外,房委会亦会按四个基本原则,即楼宇的结构状况、修葺工程的成本效益、重建屋邨附近是否有合适的迁置资源,以及原址重建的潜力,就实际情况考虑是否重建个别高楼龄的公共屋邨。

  就第(三)部份,市建局在二○二○年五月在九龙城区启动了两个公务员建屋合作社(合作社)重建试点项目,分别涉及共37个合作社地段。初步估算,完成重建后,两个项目合共提供的住宅单位,将由目前约600个增加至约3 000个,当中三分之一属于资助房屋。当中位于盛德街/马头涌道发展项目的收购进度理想。政府现正处理该项目的收地申请。至于位于靠背垄道/浙江街发展计划,由于规模较大,相关谘询工作仍在进行中。多谢主席。
 
2022年6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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