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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34(2)条动议的拟议决议案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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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陈肇始教授今日(六月十六日)在立法会会议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34(2)条动议的拟议决议案的开场发言:
 
主席:
 
  我动议通过印载于议程内我的第一项议案,修订《2022年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聚集)(修订)(第2号)规例》,而我的第二项议案则修订《2022年预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修订)(第3号)规例》。
 
  首先,我衷心感谢主席梁美芬议员领导的小组委员会在审议期间提出的宝贵意见。我们因应小组委员会的意见,提出修订动议。
 
  政府自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爆发以来,所制订的公共卫生紧急事态规例,目的均为应对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以保障市民健康,以及减低疫情对本港社会经济的影响。因此,政府有需要按照疫情发展作出快速反应,使疫情可防可控,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策略,同时在疫情许可时适度放宽有关措施,在确保维持社区有效抗疫屏障的前提下,让市民大众的生活可复常。今次政府提出修订,正正就是想能够因应疫情急速变化迅速调节措施。
 
  考虑到小组委员会的意见,我们现提出建议,作出修订,回复原来「先订立后审议」的安排。
 
  我希望藉此机会再次重申,特区政府尊重立法会制定法律和监察政府的宪制功能。特区政府亦会一如既往,在制订与疫情相关的措施时,平衡各种有关因素,包括保障公共卫生、经济影响及社会接受程度等。我们亦会继续与立法会议员等有关持份者保持紧密联系,聆听立法会议员对各项抗疫措施的意见。
 
  主席,我谨此陈辞。
 
2022年6月16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1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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