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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遥距聆讯)条例草案》公众谘询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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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机构发出:

  司法机构今日(六月十六日)就《法院(遥距聆讯)条例草案》(《条例草案》)草拟本展开爲期三个月的公众谘询。为说明《条例草案》通过后将如何实施,司法机构亦草拟了相关实务指示和操作指引,就遥距聆讯的运作提供行政及操作细节。司法机构诚邀法律专业人士、相关人士及公众在九月十五日或之前就有关《条例草案》、实务指示和操作指引的草拟本提交意见。

  司法机构发言人说:「由于法律限制,现时刑事案件的聆讯大多未能遥距进行。至于民事法律程序,虽然不存在法律限制,但亦没有法律条文列明遥距聆讯的相关事宜该如何处理。」
 
  「《条例草案》旨在爲遥距聆讯在香港法律程序中的申请、运作和效力提供全面的法律框架。《条例草案》提供清晰的法律依据,使法官和司法人员在考虑所有相关情况及司法公开和聆讯公正两大原则后,而认为情况合适的话,可于各级别法院及审裁处命令进行遥距聆讯。」
 
  《条例草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1. 作出遥距聆讯令的细节,包括爲诉讼方提供保障以确保遥距聆讯的公平处置;
  2. 遥距聆讯的运作及法律效力;
  3. 遥距聆讯中保障司法公开的措施;以及
  4. 有关记录和发布遥距聆讯和实体聆讯及该等聆讯的广播的拟议新罪行。
 
  发言人说:「《条例草案》提供总体框架,让所有类型的法律程序均可使用遥距聆讯。司法机构计划采用循序渐进的实施方式,在首阶段将若干法律程序,例如刑事审讯,以及若干人士豁除于《条例草案》的适用范围以外。」
 
  司法机构会因应谘询期内收到的意见,对《条例草案》、实务指示和操作指引的草拟本作适当修改,然后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
 
  谘询文件载于司法机构网页(www.judiciary.hk/remote_hearing_bill/consultation_doc/chin.pdf)。意见可循以下途径提交:
 
电邮:remote_hearing_bill@judiciary.hk
传真:2501 4636
邮寄:香港金钟道66号
   金钟道政府合署高座
   8楼802-808室
   司法机构策划及发展部
 
2022年6月16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1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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