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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二题:EV屋苑充电易资助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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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张欣宇议员的提问和环境局局长黄锦星的答覆︰

问题:

  政府由二○二○年十月起推出「EV屋苑充电易资助计划」(资助计划),以资助现有私人住宅楼宇停车场安装电动车充电基础设施,资助上限为停车场内每个符合条件的停车位三万元,或整个发展项目或整个私人屋苑1,500万元,以较低者为准。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在资助计划下获批的申请中,(i)有多少个屋苑的车位能获全额三万元资助和所涉的车位总数,以及(ii)有多少个屋苑因其停车场车位多于500个而获全额1,500万元资助,但其每个车位因而未能获全额三万元资助,以及当中所涉的车位总数和平均每个车位获得的资助额;及

(二)审批资助计划申请所采用的准则为何,以及政府如何界定「整个发展项目」及「整个私人屋苑」 (特别是如何处理分多期入伙的大型屋苑的有关申请)?

答覆:

主席:

  首先感谢张欣宇议员对「EV屋苑充电易资助计划」(资助计划)的关注及提问。

  政府于二○二○年十月推出的20亿元「EV屋苑充电易资助计划」,目的是向业权分散的现有私人住宅楼宇停车场提供技术支援及资助,推动他们安装电动車充电基础设施,使个别停车位业主或用者可在未来根据个人需要安装合意的充电器,在各自的屋苑为电动车充电。

  资助计划推出至今年五月底共收到589份申请,涵盖超过12万个停车位,比原本预计约六万个停车位超额逾一倍。为满足市场需求,政府在二○二二至二三年度《财政预算案》中建议并获立法会通过向资助计划额外注资15亿元,以延长资助计划四年至二○二七至二八财政年度。预计整个获额外注资的资助计划将可协助约700个现有私人屋苑停车场、约共14万个停车位安装电动车充电基础设施,约占全港一半合资格的相关停车位。我们正检视此资助计划的初步实施经验,探讨进一步优化计划的空间,以令有需要的私人住宅楼宇停车场适时受惠。

  我现就张欣宇议员的提问答覆如下:

(一)从资助计划推出至今,我们已批准了270个申请,当中35个屋苑或发展项目的停车场拥有超过500个停车位。成功获批的申请者已于去年开始聘请工程顾问,并于今年第一季起开始招聘承建商进行安装工程。由于计划下资助的发放是根据安装工程的实际费用而定,我们要待停车场完成安装工程后,才可得知各申请人所获发的实际资助金额及每个停车位获得的平均资助额。

(二)审批资助计划申请所采用的准则方面,我们在推出资助计划前,已收集包括物业管理业界、法团、业主、电动车充电设施业界、电动车供应商及两家电力公司等不同持份者的意见,并在谘询政府有关部门的代表所组成的跨部门工作小组后,于二○一九年十二月十六日把资助计划的具体建议、资助水平,以及参与资助计划的目标停车场所必须符合的条件等,提交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讨论并获得支持。及后,我们在征询工作小组、律政司和廉政公署的意见后,制定了资助计划的执行细节及规则,并将有关执行细节及规则载于「EV屋苑充电易资助计划—申请须知」,于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资助计划公开接受申请时同步上载专设网站,给有意参与资助计划人士作为依据,申请资助计划。

  由于资助计划是以公共资源提供资助,为审慎使用公帑、有效控制整个资助计划的财政负担和尽量发挥资助计划的效用,我们订下了资助上限,即每个停车位三万元,或整个发展项目1,500万元,以较低者为准。为公平对待所有申请,我们按上述已公布的执行细节及规则厘定资助上限和计算应获得的资助:如停车场所属的楼宇是在同一发展项目之内,该停车场会被认定为属于同一发展项目;具有相同屋苑名称的住宅屋苑,或地理位置相邻并具相关联名称的楼宇也会被视为同一发展项目。现时已有一些大型而分多期发展的屋苑向我们提出申请,我们亦按同一资助规则审批并处理。

  多谢主席。
 
2022年6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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