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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题:公职人员宣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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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林健锋议员的提问和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的书面答覆:
 
问题:
 
  于去年五月通过的《2021年公职(参选及任职)(杂项修订)条例》引入了区议员须作出宣誓的规定,但据悉截至本年五月底,仍有区议员未完成宣誓。此外,据报去年九月,行政长官曾表示会要求政府雇员以外的公职人员宣誓,惟至今政府未有再交代进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区议员至今仍未完成宣誓;如有,原因为何;
 
(二)至今已完成宣誓或签署声明拥护《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府雇员数目;
 
(三)至今拒绝宣誓或签署声明的政府雇员数目及其拒绝的原因,以及该等人员是否已离职;及
 
(四)有否研究就要求其他相关人员(包括政府资助机构、法定机构和在各项政府资助计划下取得资助的企业或组织的雇员,以及资助学校教师)宣誓制订时间表;如有,进度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林健锋议员有关公职人员宣誓安排的提问,经谘询民政事务局和公务员事务局后,现综合回覆如下:

(一)特区政府已按《2021年公职(参选及任职)(杂项修订)条例》要求落实有关区议员宣誓的规定。所有现任区议员皆已宣誓。

(二)及(三)公务员事务局先后在二○二○年十月及二○二一年一月引入安排,分别要求新聘公务员及现职公务员签署声明拥护《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尽忠职守和对香港特区政府负责。自二○二○年十月起,签署声明是获聘任为公务员的条件之一,必须完成方会受聘。至于受聘/获任命担任较高级职位(如常任秘书长和部门首长)的公务员,亦须宣誓。

  现时所有在职的公务员(约180 000人),包括二○二○年七月一日前已加入香港特区政府的公务员,已经签署声明。另有129名公务员在没有合理解释下不理会或拒绝签妥和交回声明,有关人员已经在二○二一年年底或之前全部离开政府,原因包括根据《公务员事务规例》试用人员条款而被终止聘用、按《公务人员(管理)命令》第12条基于公众利益而被着令退休、自行辞职或本身违反纪律被革职等。
 
  签署声明的要求亦扩大至涵盖在二○二○年七月一日或之后按非公务员聘用条款聘用的政府雇员,所有相关的在职非公务员政府雇员已经签署声明。截至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全职及兼职非公务员合约雇员的人数分别为10 319及6 899,而全职及兼职退休后服务合约雇员的人数则分别为5 195及860。

  在实施签署声明的要求后,有149名全职及386名兼职非公务员政府雇员在没有合理解释下不理会或拒绝签妥和交回声明,他们在二○二一年八月或之前已悉数离开政府。

(四)就其他公职人员的宣誓安排,特区政府正积极制订合适实施方案,稍后会尽早向立法会汇报相关情况。
 
2022年6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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