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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更新认可疫苗接种纪录地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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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六月十三日)公布,已与巴林、多米尼加共和国、埃及和毛里求斯政府完成商讨,将认可该等地区发出的疫苗接种纪录,作为曾于海外地区逗留的抵港人士的认可疫苗纪录。相关安排将由六月十五日(星期三)凌晨零时起实施。
 
  由六月十五日凌晨零时起,持有由巴林、多米尼加共和国、埃及或毛里求斯相关主管当局发出并符合指定格式疫苗接种纪录的人士,可从海外地区登机来港。有关旅客所接种的疫苗必须为列于政府「就指明用途认可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列表」上的疫苗。
 
  政府对海外抵港人士入境实施严格防控措施,要求曾逗留任何海外地区的人士,必须已完成疫苗接种并持认可疫苗接种纪录方可登机来港。认可疫苗接种纪录包括由(1)香港发出的疫苗接种纪录、(2)由内地或澳门当局或其认可机构发出的疫苗接种纪录或认证文件、(3)由经世界卫生组织指明当地监管机构为严格监管机构的国家的相关主管当局或其认可机构发出的疫苗接种纪录或认证文件、(4)香港与当地政府达成认可安排而由当地相关主管当局或认可机构发出的疫苗接种纪录或认证文件,或(5)香港与某机构达成认可安排而由该机构发出的疫苗接种纪录。
 
  获认可发出疫苗接种纪录的地区或机构名单胪列于附件,并会上载至政府2019冠状病毒病专题网站。
 
  政府会继续与其他地区就疫苗接种纪录认可安排进行商讨。当政府与这些地区陆续达成认可安排后,将更新名单。
 
2022年6月13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4时43分
即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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