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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六题:白表居屋第二市场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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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梁文广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的答覆:

问题:

  现时,在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推行的「白表居屋第二市场计划」(「白居二」)下,符合白表资格及获配额的人士,可在未补价的情况下,在资助出售房屋单位(统称「居屋单位」)的第二市场购买单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现时房委会就居屋单位提供的按揭还款保证期(保证期),由首次转让日期起计最长为30年,现时全港居屋单位按剩余保证期划分的数目为何;

(二)鉴于据悉,居屋单位的剩余保证期会影响「白居二」下置业人士获批的按揭贷款年期及负担能力,而现时不少居屋单位楼龄渐高及剩余保证期渐减,房委会会否考虑延长居屋单位的保证期;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鉴于在今年二月推出的新一期「白居二」的4 500个配额中,只有一成拨给单身人士,房委会会否考虑调高单身人士的配额,以增加单身申请者购买居屋单位的机会;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为回应中低收入家庭的置业诉求,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于二○一三年开始推出临时计划,将居者有其屋(居屋)第二市场计划扩展至白表买家,以丰富置业阶梯。其后,经检讨并考虑到白表买家对资助出售单位有持续的需求,房委会于二○一八年将临时计划恒常化成为「白表居屋第二市场计划」(「白居二」)。

  为鼓励银行和认可财务机构向资助出售单位买家提供较优惠的按揭条款,房委会为参与的银行和认可财务机构(参与财务机构)提供按揭贷款保证。根据房委会与参与财务机构所签订的「按揭保证契据」,在按揭贷款保证期内及适用的「按揭保证契据」所列的指定情况之下,房委会会承担有关资助出售单位按揭人拖欠的还款差额。按揭贷款保证适用于一手市场及第二巿场计划下的资助出售单位。

  根据现时的「按揭保证契据」,居屋及绿表置居计划(绿置居)单位的按揭贷款保证期,由单位首次转让日期起计最长为30年。

  就梁文广议员的质询,我现在综合回覆如下:

(一)和(二)根据资料,截至二○二二年三月底,未补价的居屋/绿置居单位共有271 000个。由于部分居屋单位推售年份较早,房委会并没有这些单位的首次转让日期,因此无法计算现时所有居屋单位的剩余按揭贷款保证期。如果假设有关居屋/绿置居项目的落成日期相等于同一项目所有单位的首次转让日期,我们可粗略估算这些单位的剩余按揭贷款保证期;其中剩余保证期20年以上至30年的约有24 000个、10年以上至20年的约有5 000个,而10年及以下的约有76 000个。

  考虑到房委会所承受的财务风险是应该控制在适当水平,房委会现时向参与财务机构提供按揭贷款保证期最长为30年。房委会的按揭贷款保证期仅属银行或财务机构批出按揭贷款的参考因素之一。银行或财务机构会因应每项贷款申请的实际情况,例如按揭贷款申请人的还款能力及财务状况等相关因素,而向申请人提供不同按揭条款。单就按揭还款期而言,虽然房委会有规定参与财务机构批出的按揭还款期不可超过25年,但房委会并没有规定有关还款期必须与贷款保证期同时结束。事实上,银行或财务机构会按其商业考虑以及按揭申请人的个别状况考虑提供按揭。因此,房委会现时并无计划延长贷款保证期,但房委会会继续留意,资助出售房屋的买家及提供按揭的参与财务机构对延长还款保证期的需要,以及房委会因而承受的财务风险,并适时作出探讨。

(三)房委会于二○一二年九月透过扩展居屋第二市场至白表买家临时计划安排时,已经考虑到家庭申请者和一人申请者对资助出售单位的需要。当时房委会考虑到相对于单身人士,家庭申请者较有迫切性购买房屋,因此将家庭和一人申请者的配额比例定为9:1,这亦与其他资助出售单位政策中,将较高优次给予家庭申请者的安排一致。房委会于二○一八年恒常化「白居二」时,亦沿用有关的配额比例。

  房委会推出每一期「白居二」前,都会讨论和通过该期的执行细节,包括家庭和一人申请者配额比例的分配。考虑到白表申请者的需求持续殷切,以及过往「白居二」计划的家庭和一人申请者人数比例一直未有太大变化,所以房委会于二○二二年一月通过,在推出「白居二2022」时,除了将全年配额维持在4 500个外,亦将家庭与一人申请者的配额比例继续维持在9:1。房委会在未来考虑有关比例时会继续适当地审视当时情况(例如对上一期「白居二」配额使用情况、家庭和一人申请者数目等因素)和持份者的意见,并在有需要时作相应调整。

  多谢主席。
 
2022年6月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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