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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环署就防疫规例严厉执法(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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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发言人今日(六月五日)表示,食环署在昨日(六月四日)继续在各区加强巡查,并与警方在中西区采取联合行动,对违规的酒吧/酒馆、其他餐饮处所及若干其他处所的负责人、员工及顾客采取执法行动。发言人重申因应部分酒吧/酒馆及其他餐饮处所出现多宗感染个案,执法部门会持续在今个长周末及未来的两个周末积极采取严厉执法行动。发言人再次提醒有关人士切勿松懈,须严格遵从《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第599F章)(《规例》)及《预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证)规例》(第599L章)等规定及指示,以减低社区传播风险。

  发言人说:「疫情反弹风险仍然存在,社会各界不能掉以轻心。处所负责人切勿以身试法。」

  食环署及警方在昨日的联合行动中共巡查了七间餐饮处所(包括五间酒吧/酒馆),食环署亦另外在各分区巡查了共471间餐饮处所(包括19间酒吧/酒馆)及166间其他处所。三间位于旺角及中西区的餐饮处所负责人及两间位于旺角的酒吧/酒馆负责人涉嫌违反指示,食环署已向他们展开检控程序。此外,食环署亦根据《食物业规例》(第132X章),向一名涉嫌在其牌照图则划定的批准范围以外地方经营食物业的食肆负责人展开检控程序。

  食环署亦已要求相关处所采取减低传播风险的相应措施,两间酒吧/酒馆及三间其他餐饮处所因违规须于执法人员发现违规情况后的翌日起,在下午六时正至翌日上午四时五十九分停止售卖或供应供在餐饮业务处所内进食或饮用的食物或饮品,并不得安排多于二人同坐一桌,为期三、七或14天不等。此外,食环署于中环一间餐饮处所向11名涉嫌违反有关群组聚集规定的顾客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并于其他餐饮处所向一名涉嫌违反扫描「安心出行」场所二维码规定的顾客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

  餐饮业务负责人违反《规例》或「疫苗通行证」的规定及指示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50,000元及监禁六个月。身处餐饮处所或其他指明处所的人士亦须遵从适用于他们的要求;违反有关规定即属犯罪,最高可被罚款10,000元,或可藉缴付定额罚款5,000元解除因该罪行而须负的法律责任。此外,顾客在餐饮处所内违反同坐一桌人数上限的规定,可按《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聚集)规例》(第599G章)被定额罚款5,000元;在非餐桌饮食时没有佩戴口罩的人士,可因触犯《预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规例》(第599I章)被定额罚款5,000元。

  任何持牌人若在持牌范围以外地方经营食物业,可因违反《食物业规例》(第132章)第34C条规定而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10,000元及监禁3个月。

  为减低2019冠状病毒病传播的风险,发言人强烈呼吁社会各界切勿松懈,必须同心协力及持之以恒地遵守预防及控制疾病的相关规例。食环署已加强宣传并将会继续严厉执法,提醒各界自律及合作,同心抗疫。
 
2022年6月5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22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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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环境卫生署昨日(六月四日)与警方在中西区采取联合行动,巡查酒吧/酒馆等餐饮处所。
食物环境卫生署于长周末与警方在旺角采取联合行动,巡查餐饮处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