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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欢迎立法会批准《2022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一般)(修订)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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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一般)(修订)规例》(《修订规例》)今日(六月一日)获立法会批准,以便利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投资于中央人民政府、其中央银行和三家内地政策性银行发行或无条件担保的债券。

  根据经修订的《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一般)规例》(第485A章),中央人民政府、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将列为「获豁免当局」,强积金成分基金可把最多三成的资金投资于单一获豁免当局同一次发行或无条件担保的债券;此外,强积金成分基金亦可把所有资金投资于同一获豁免当局发行或无条件担保并包含至少六次不同发行的债券。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欢迎立法会通过《修订规例》。他表示:「《修订规例》是因应强积金计划成员及业界的诉求而制定。内地政府债券具有重大投资潜力和分散风险的优势。修例建议可为强积金计划成员提供更多元的投资选项,并把握内地债券市场发展带来的机遇。」

  许正宇续说:「内地债券市场目前是亚洲最大和全球第二大的债券市场。这项便利措施将有助推动与内地金融市场互联互通,进一步强化香港作为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的地位,助力香港融入国家的发展大局。」

  《修订规例》将于六月二日刊宪生效。
 
2022年6月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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