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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处所换气量或空气净化设备工作小组因应疫情最新发展再次举行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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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去年三月根据《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第599F章)向餐饮业务发出指示,订明提供堂食的餐饮处所在换气量或空气净化设备方面须遵守的规定。为顺利落实该规定而成立的工作小组,因应近日与酒吧有关的群组感染个案,昨日(五月三十日)傍晚再次举行网上会议,工作小组主席、各专家成员及列席的政府部门代表在会上听取部门视察有关处所的报告,以及讨论最新疫情发展,就抗疫策略提供意见。
   
  工作小组检视与酒吧有关的两个在五月二十一日晚上至二十二日凌晨出现的感染个案群组,包括截至五月三十日的累计确诊个案数目,以及已知的换气量及空气净化设备情况。委员获悉其通风系统有不足之处。

  在会上,工作小组因应疫情发展确认了上次会议同意的强化抗疫的各个方向,包括:
   
(1)重申要求餐饮业界经营者认真检视其通风系统有效运作,以达致处所获供应的室外空气最少为每人每小时17立方米,并尽量平均覆盖座位间各个位置;
   
(2)拟备通风系统及空气净化设备恒常行动清单,以供餐饮业界经营者及通风系统工程承建商参考并跟进;
   
(3)拟备通风系统及空气净化设备恒常行动清单的教学投影片,以供餐饮业界经营者及其卫生经理及卫生督导员参考并跟进;及
   
(4)鼓励通风系统工程承建商藉售后服务向餐饮业界经营者及其卫生经理及卫生督导员讲解其通风系统及空气净化设备的应用操作等事宜及须注意事项。
   
  就(2)项,有关清单经工作小组审视后已上载至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的网页(www.fehd.gov.hk/tc_chi/licensing/guide_general_reference/Action_Checklist_20220530_c.pdf)。
   
  工作小组主席源栢梁教授说:「包括酒吧/酒馆在内的餐饮业务处所负责人,应认真检视其处所通风系统,以确保其有效运作,有足够鲜风供应并可平均覆盖座位间的各个位置。如有需要,应寻求专业人士(包括注册专门承建商(通风系统工程类别)(通风承建商))的协助。工作小组及政府的目标是按风险为本方法加强处理较高风险的个案。」
   
  他续说:「各餐饮业务处所负责人须持续妥善保养及维修通风系统及设备,并在处所开放营业时持续开启及运作有关系统及设备。」

  食环署亦提醒各餐饮业务处所负责人,除遵守第599F章的指示,也须遵守《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32章)规定,所有持牌餐饮处所的通风系统须令该处所获供应不少于每人每小时17立方米的室外空气。
   
  此外,根据第599F章的指示,餐饮处所(包括酒吧/酒馆)不得进行现场表演或跳舞。个别活动是否属于现场表演会视乎相关事实和个别情况而定。餐饮业务负责人违反第599F章的指示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50,000元及监禁六个月。
   
  身处餐饮处所或其他指明处所的人士亦须遵从适用于他们的要求。这包括第599F章指示有关群组聚集的限制(如每枱人数上限)、非餐桌饮食时必须佩戴口罩等。违者最高可被罚款10,000元,或可藉缴付定额罚款5,000元解除因该罪行而须负的法律责任。
   
  工作小组再次呼吁餐饮业界、其他界别及市民继续同心协力及持之以恒地遵守预防及控制疾病的相关规例,以保障个人及公众健康。此外,接种新冠疫苗是本港防疫抗疫策略十分重要的一环,工作小组亦鼓励仍未接种疫苗的市民为自己及大众健康着想,尽早接种疫苗。 
 
2022年5月31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21时1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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