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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度委任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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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五月二十七日)宣布,再度委任陈锦荣、邝永铨、陈黄丽娟博士及王家扬为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监警会)成员,任期由二○二二年六月一日开始,为期两年。
 
  上述任命由行政长官根据《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条例》(《监警会条例》)(第604章)第5条作出。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说:「我很感谢监警会的不懈努力和宝贵贡献,致力确保香港享有公平、有效和具透明度的两层投诉警察制度。我有信心监警会会继续积极发挥其独立的法定监察职能,确保市民的投诉获得公平公正处理。」
 
  邓炳强表示,政府会继续全力支持监警会履行其法定监察职能,令香港公平公正的投诉警察制度得以有效运作,进一步巩固市民的信心。
 
  监警会根据《监警会条例》成立,该会为独立法定组织,负责监察和覆检投诉警队成员个案的调查工作。《监警会条例》对监警会的职能和权力,以及两层投诉警察制度赋予法定基础。警方亦必须根据条例履行其法定责任,遵从监警会提出的要求。监警会现时有一名主席、三名副主席及19名非官方成员。
 
2022年5月27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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