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立法会: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就「正视本港虐待儿童问题、保护儿童权益」议员议案总结发言(只有中文)
**********************************************
  以下是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博士今日(五月二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就「正视本港虐待儿童问题、保护儿童权益」议员议案的总结发言全文:

主席:

  我再次感谢提出议案的田北辰议员、提出修正案的六位议员,以及就议案发言的超过20位议员。今日大家因应田北辰议员动议的议案发表了很多意见,我会把今天各位议员的宝贵意见带回政府内部考虑及研究如何实施。稍后教育局副局长亦会就教育方面的议题作重点回应。

  刚才我在开场发言有不少部分均与有关议员的意见大致相似、相同,所以我在此不再重复。不过也有些重点要在此再提出:

  大家也非常关注有关强制举报虐待儿童个案机制,我在开场白已提出,劳工及福利局(劳福局)已经牵头成立一个跨政策局工作小组,全速进行有关工作,目标是在明年上半年向立法会提交法案。我们的计划是今年第三季,即两个月后就强制举报机制的实行细节谘询有关界别的持份者,这包括10多个不同的专业,亦会于今年第四季向福利事务委员会汇报谘询结果,接着于明年会提交有关法案。

  就法律改革委员会就「没有保护罪」的建议,劳福局现正研究及考虑如何落实有关建议。

  大家也关心有关儿童住宿照顾服务的检讨工作,我已在开场白提到检讨内容和细节等。不过可以在此补充一点:在二○一九年,我们调整了幼儿服务(日间及住宿幼儿中心内合资格幼儿工作员)的人手比例,譬如在资助日间幼儿中心,零至两岁以下幼儿的人手比例已由1:8名优化为1:6名,二至三岁以下则由1:14优化为1:11。当时我们已经说,这是一个阶段性调整,亦不能一下子改善至较高水平,原因是人手和招聘方面并不容易可以即时到位。这个人手比例亦是今次儿童住宿照顾服务检讨其中一个范畴。

  林新强议员的修正案及发言提及《子女法律程序(父母责任)条例草案》的工作,政府曾在二○一五年十一月至二○一六年三月期间就该《草案》谘询公众,当时支持和反对立法的意见旗鼓相当,都是各约30%;另有约30%(应为20%)称有条件支持《草案》。因这原因,考虑到当时立法会议员的意见,劳福局于二○一八年向立法会福利事务委员会汇报,决定暂不进行有关立法,但同时要加强为离异家庭提供的支援服务,这些工作实际上均已全部落实。所以我们会继续留意持份者对立法方案的接受程度,尤其需要考虑能否释除当时反对立法人士的疑虑,然后再考虑有关立法建议的未来路向。

  议员提到,这些服务由非政府机构透过政府的整笔拨款津助提供。我一定要再强调,这些服务交由非政府机构运作,有利于政府、民间和社会三方面合作推行。服务所谓的「外判」,实际上最后、最终保护儿童和照顾儿童福祉的最终责任,都在社会,亦在政府身上。

  有议员提到一些工作的意见,我们会回去看看。譬如今次在这议会提到,物业管理员可否也帮忙,这个我们可回去看看;不过这亦要小心处理,因为物业管理方面与住户的关系比较复杂。不过大家可能也听过,我们在过往数年都有推动物业管理业的朋友协助留意认知障碍症(长者住户)的问题,的而且确这也是社区上的力量,我们可以思考如何多多运用。

  邵家辉议员提的意见,大致是育儿训练可否配合某种类型的津贴,这个我们也可回去看看;不过若负起某一些责任都要提供一些津贴,某程度也有些争议。

  主席,正如我在开场白所言,政府非常重视保障儿童的最佳利益。我们亦希望各位议员,大家可以齐心一起探讨这些问题。我会把今日各位议员的意见带回政府内部研究和探讨,并在此再次感谢议员提供的意见及建议。

  本人谨此陈辞。多谢主席。
 
2022年5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35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