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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护署与警方联合行动检获31只怀疑被非法管有的濒危龟只(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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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五月十七日与警方就非法管有濒危物种采取联合行动,在一处所内检获31只怀疑被非法管有的龟只活体及死体,并拘捕两名怀疑涉案男子。

  渔护署发言人说:「行动中,人员在怀疑涉案人士的处所搜出31只濒危龟只的活体和死体,包括21只活生龟只,均属《国际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的濒危或极度濒危物种,同时亦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公约》)的附录物种,受《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第586章)管制,包括属《公约》附录I的六只大头龟、属《公约》附录II的九只俗称金钱龟的三线闭壳龟、三只眼斑水龟、两只黄缘闭壳龟及一只山瑞鳖。此外,人员亦在其车上检获一批怀疑捕猎器具。调查仍在进行中。」

  发言人指,大头龟、三线闭壳龟和眼斑水龟在香港均有野生种群。所有本地野生龟鳖均受《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170章)保护。由于怀疑涉案人士曾在网上社交平台表示龟只于本地郊野环境捕捉,渔护署亦正从非法狩猎及管有《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170章)指明的受保护野生动物方向进行调查。

  发言人又说:「非法管有濒危物种属严重罪行。任何人士若干犯《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第586章),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1,000万元及监禁十年,有关物品亦会在定罪后被充公。此外,《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170章)亦订明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狩猎、故意干扰、购买、售卖、输出、要约出售或要约输出、管有或控制受保护野生动物(包括所有野生龟鳖)。违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十万元及监禁一年。」

  发言人表示,政府致力打击非法野生动物狩捕及贸易,以保护本地野生物种及濒危物种。渔护署会保持警觉,继续监察不同平台及社交媒体的有关信息并积极采取执法行动,打击非法买卖濒危物种。

  如怀疑非法售卖濒危物种,渔护署鼓励市民致电2150 6978或电邮至espint@afcd.gov.hk举报。
 
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20时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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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农自然护理署五月十七日与警方就非法管有濒危物种采取联合行动,在一处所内检获31只怀疑被非法管有的龟只。图示人员检获属《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的大头龟。
渔农自然护理署五月十七日与警方就非法管有濒危物种采取联合行动,在一处所内检获31只怀疑被非法管有的龟只。图示人员检获属《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I的俗称金钱龟的三线闭壳龟。
渔农自然护理署五月十七日与警方就非法管有濒危物种采取联合行动,在一处所内检获31只怀疑被非法管有的龟只。图示人员检获属《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I的眼斑水龟。
渔农自然护理署五月十七日与警方就非法管有濒危物种采取联合行动,在一处所内检获31只怀疑被非法管有的龟只。图示人员检获属《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I的黄缘闭壳龟。
渔农自然护理署五月十七日与警方就非法管有濒危物种采取联合行动,在一处所内检获31只怀疑被非法管有的龟只。图示人员检获属《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I的山瑞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