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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特区政府政治委任官员的薪酬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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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在五月三日接纳了「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议员及政治委任制度官员薪津独立委员会」(独立委员会)就第六届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特区政府)政治委任官员的薪酬条款提出的建议。
 
政治委任官员的现金薪酬
 
  政府发言人说:「在立法会财务委员会(财委会)于二○一七年批准的按年调整机制下,由二○一八年七月一日起,政治委任官员的现金薪酬每年跟随丙类消费物价指数的按年平均变动作出调整。此后,在二○一八年及二○一九年政治委任官员的现金薪酬曾作出共两次调整。」
 
  独立委员会注意到,在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之下,为展示管治团队与社会共渡时艰,行政长官决定即使丙类消费物价指数的变动为正数,政治委任官员的薪酬在二○二○年及二○二一年均不上调。因此,现时政治委任官员的现金薪酬冻结在二○一九年七月的水平,直至二○二二年六月三十日。
 
  「我们理解到独立委员会认为,冻结政治委任官员薪酬的措施是第五届特区政府基于当前社会、经济及政治环境所作的决定。冻薪属自愿性质,应只适用于第五届特区政府的政治委任官员。」
       
  在考虑所有因素后,独立委员会建议政治委任官员的现金薪酬应沿用经商定的机制,跟随丙类消费物价指数自二○一九年七月一日起的平均按年变动作出调整。此举旨在按财委会于二○一七年批准的机制把现金薪酬回复至应有水平,而不应被视作加薪。
 
司长、局长及副局长的薪酬差距
 
  在司长、局长及副局长的角色和职责不会有重大改变的基础上,独立委员会建议第六届特区政府各层级的司长之间和与局长之间的薪酬差距应维持在现时3.5%的水平,而副局长的现金薪酬则继续定于局长现金薪酬的65%、70%或75%。
 
政治助理的现金薪酬
 
  独立委员会建议,各司长或局长所委聘每名政治助理的薪酬上限继续设定为局长薪酬的35%。司长或局长可继续根据个别政治助理须履行的职能,自行决定有关职位实际薪酬水平,最高以局长薪酬的35%为限。各司长或局长可决定将节省下来未动用的款项重新调配,用以获取其他支援,务求以最具成本效益的方式达到所属部门或政策局的目标。
 
其他部分的薪酬待遇
 
  政府发言人说:「独立委员会注意到,目前政治委任官员最多可累积的年假为22个工作天,而所有累积假期会在其离任时被撤销。这与适用于法定机构雇员及按新合约条款聘用的公务员的安排有所不同。」
       
  「考虑到政治委任官员的角色和职责,独立委员会明白,由于工作需要,这些官员在任内休假确有困难,而他们亦难以如即将退休的公务员一般,在任期届满前一次过放取所有累积假期。独立委员会认为,在限定22个工作天年假的范围内,应提供适度的弹性,容许政治委任官员把部分未放取的年假结转至翌年,以及在离任时把部分未放取的假期折算为现金。」
 
  政府接纳独立委员会认为,由第六届特区政府开始,政治委任官员可累积的年假上限由22个工作天增至33个工作天,而在政治委任官员辞职、合约终止或任期届满时,可把不多于可享年假半数(即11个工作天)的未放取年假折算为现金的建议。
 
  政治委任官员薪酬待遇的其他部分在现阶段应维持不变。
 
  独立委员会的建议将提交予候任行政长官办公室考虑。政府亦计划在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会议上就独立委员会的建议作出简报。
 
  独立委员会由唐家成担任主席,成员包括林诗棋、谭允芝、蔡永忠、卫炳江教授及黄子逊。独立委员会其中一项工作是就政治委任官员的薪酬条款,向行政长官提供意见。独立委员会已完成有关检讨工作。
 
  独立委员会的报告已载列于附件以供参考。
 
2022年5月6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3时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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