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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环署过去长周末就防疫规例严厉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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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发言人今日(五月三日)表示,「疫苗通行证」规定已进入第二阶段,食环署在过去长周末继续在各区加强巡查,并与警方在多区采取联合行动,对违规的餐饮处所及若干其他处所的负责人、员工及顾客采取执法行动。发言人再次提醒有关人士切勿松懈,须严格遵从《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第599F章)(《规例》)及《预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证)规例》(第599L章)等规定及指示。食环署会继续积极采取执法行动,并敦促处所负责人切勿以身试法。

  食环署及警方在过去三日(四月三十日至五月二日)的联合行动中共巡查了354间餐饮处所及七间其他处所,食环署亦另外巡查了共1224间餐饮处所及334间其他处所。过去三日,食环署共向涉嫌违反指示规定的49间餐饮处所负责人展开检控程序。
   
  食环署已要求相关处所采取减低传播风险的相应措施,违规处所须于执法人员发现违规情况后的翌日起,在下午六时正至翌日上午四时五十九分停止售卖或供应供在餐饮业务处所内进食或饮用的食物或饮品,并不得安排多于二人同坐一桌,为期三、七或14天不等。此外,食环署亦向六名涉嫌违反扫描「安心出行」场所二维码规定的顾客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在联合行动中,警方亦有采取执法行动,包括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

  餐饮业务负责人违反《规例》或「疫苗通行证」的规定及指示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50,000元及监禁六个月。身处餐饮处所或其他指明处所的人士亦须遵从适用于他们的有关要求,违反有关规定即属犯罪,最高可被罚款10,000元。有关人士可藉缴付定额罚款5,000元,以解除因该罪行而须负的法律责任。此外,顾客在餐饮处所内违反同坐一桌人数上限的规定,可按《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聚集)规例》(第599G章)被定额罚款5,000元;顾客在非餐桌范围饮食或于非饮食时而没有佩戴口罩,可因触犯《预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规例》(第599I章)被定额罚款5,000元。

  此外,食环署在过去长周末亦联同多个政府部门继续在多区市民包括家庭佣工于周末及假日聚集的公众地方,进行跨部门联合行动及宣传教育工作,呼吁他们提高防疫意识,以及遵守各项防疫规例及限制。

  食环署与香港警务处、劳工处、相关地区民政事务处及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携手,在多个家庭佣工周末及假日惯常聚集的公众地方进行跨部门联合行动。食环署除安排洁净服务承办商加强有关地点的公众街道洁净服务外,亦加派执法人员巡逻以打击无牌小贩摆卖活动。行动期间,食环署向违反洁净罪行的人士发出共15张定额罚款通知书,并捡取13批小贩弃置物品(包括熟食)。其他政府部门亦提醒家庭佣工遵守有关佩戴口罩及禁止于公众地方聚集的规例。

  为减低2019冠状病毒病传播的风险,发言人强烈呼吁社会各界切勿松懈,必须同心协力及持之以恒地遵守预防及控制疾病的相关规例。食环署已加强宣传并将会严厉执法,提醒各界自律及合作,同心抗疫。
 
2022年5月3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21时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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