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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署就打击非法销售另类吸烟产品作主动巡查(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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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署今日(四月三十日)表示,署方辖下控烟酒办公室(控烟酒办)将会致力实施和执行有关另类吸烟产品的新法例。

  《2021年吸烟(公众卫生)(修订)条例》(《条例》)今日生效。《条例》禁止进口、推广、制造、售卖或为商业目的而管有另类吸烟产品。违例者最高可被罚款50,000元和监禁六个月。

  卫生署发言人表示,控烟酒督察在《条例》生效前,曾到访超过230个另类吸烟产品的零售点,当中仍有少数零售点售卖另类吸烟产品。控烟酒督察已提醒店铺人员新法例禁止售卖另类吸烟产品,并敦促守法。控烟酒督察今日再到上述处所巡查,暂未发现违例情况。

  发言人续指:「禁令涵盖电子烟、加热烟产品、草本烟及其配件。控烟酒督察今日开始会因应投诉进行调查及采取执法行动。除巡查外,控烟酒办亦会安排便装人员执法,以及与其他执法单位进行联合行动。」

  根据《条例》,任何人不得将另类吸烟产品进口香港,包括当作包裹或货物运入,或由入境旅客携带入境。由取道香港国际机场过境而期间没有经过出入境检查的人士所携带的物品、航空转运货物,及一直留在飞机或船只上的过境物品,可获豁免。卫生署会与海关紧密合作,防止非法进口另类吸烟产品。

  此外,在《条例》下,任何人不得在法定禁烟区内吸用或携带已启动的另类吸烟产品,违例者将定额罚款1,500元。由二○二一年一月至二○二二年三月期间,控烟酒办共向于法定禁烟区内吸用另类吸烟产品的违例者发出166张定额罚款通知书/传票。控烟酒督察会继续巡查法定禁烟区,以确保市民遵守禁烟规定。

  新法例旨在防止大众接触这些有害的新吸烟产品。卫生署提醒市民及持份者须遵守新法例,并呼吁公众选择无烟的健康生活方式。市民、入境旅客及业界可浏览控烟酒办公室网页(www.taco.gov.hk),了解新法例的详细内容。如有查询或投诉,亦可致电控烟酒办热线2961 8823或1823。
 
2022年4月30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8时1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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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署今日(四月三十日)表示,署方辖下控烟酒办公室会致力实施和执行有关另类吸烟产品的新法例。图示控烟酒督察到相关零售点巡查。
卫生署今日(四月三十日)表示,署方辖下控烟酒办公室会致力实施和执行有关另类吸烟产品的新法例。图示控烟酒督察到相关零售点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