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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署周六起执行另类吸烟产品新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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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署今日(四月二十八日)提醒市民、入境旅客及业界,因应《2021年吸烟(公众卫生)(修订)条例》(《条例》)本周六(四月三十日)生效,卫生署控烟酒办公室将开始执行新法例。

  《条例》禁止进口、推广、制造、售卖或为商业目的而管有另类吸烟产品。违例者最高可被罚款50,000元和监禁六个月。

  卫生署发言人指:「禁令涵盖电子烟、加热烟产品、草本烟及其配件。控烟酒督察星期六开始会进行巡查,并因应投诉进行调查及采取执法行动。」

  根据《条例》,任何人不得将另类吸烟产品进口香港,包括当作包裹或货物运入,或由入境旅客携带入境。由取道香港国际机场过境而期间没有经过出入境检查的人士所携带的物品、航空转运货物,及一直留在飞机或船只上的过境物品,可获豁免。而携带有关产品进入香港的旅客,不论产品的数量或是否供个人使用,均须向海关申报。

  在《条例》下,任何人不得在法定禁烟区内吸用或携带已启动的另类吸烟产品,违例者将定额罚款1,500元。

  控烟酒办公室已编制一套常见问题、小册子和其他资源,以协助市民、入境旅客和业界遵守法例的要求。市民、入境旅客及业界可浏览控烟酒办公室网页(www.taco.gov.hk),了解新法例的详细内容。

  发言人亦忠告市民不要使用任何另类吸烟产品,并强调这些产品的尼古丁含量与传统烟相若,会令人上瘾。此外,长期接触这些新产品对健康的危害尚未清楚。

  发言人说:「政府呼吁吸烟人士为个人及他人健康着想,应尽快戒烟。市民可致电卫生署综合戒烟热线1833 183。热线由注册护士接听,可为吸烟人士提供专业的戒烟辅导。」市民亦可浏览www.livetobaccofree.hk,以获取有关戒烟的资讯。

  适逢今日是「世界工作安全与健康日」,发言人提醒市民,另类吸烟产品亦如传统烟会释放有害二手烟雾,市民不应在工作地方使用任何吸烟产品。
 
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2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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