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立法会二十一题:电单车司机的驾驶安全
******************
  以下是今日(四月二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谢伟铨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有驾驶人士反映,近年在马路上行驶的电单车数目明显增多,当中不少为外卖速递电单车及马力较大的竞赛型电单车。部分电单车司机的驾驶态度及守法意识欠佳,在马路上横冲直撞,险象环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五年每年及本年一月至今,本港电单车及私家车的登记数字如何比较; 

(二)过去五年每年及本年一月至今,涉及电单车的交通意外宗数及伤亡数字(包括死亡、严重受伤和轻微受伤)为何; 

(三)有否就(i)涉及电单车的交通意外的成因、(ii)涉事电单车的车种和马力、(iii)涉事司机的职业和年龄等收集数据和进行分析;如否,原因为何,以及会否尽快这样做; 

(四)有何措施减少涉及电单车的交通意外;会否针对驾驶外卖速递电单车的司机加强道路安全的宣传、教育及驾驶培训,以提高他们对遵守交通法例的意识;及 

(五)会否考虑收紧电单车司机考取及续领电单车驾驶执照的要求,以及对新手电单车司机施加额外的驾驶限制? 
 
答覆:
 
主席:

  政府一直十分重视道路安全,并一直透过宣传、教育以及执法行动,提高道路使用者(包括电单车驾驶人士)的道路安全意识,及改变不负责任的驾驶行为。就电单车涉及的意外而言,运输署及香港警务处(警务处)一直留意及分析有关意外的数据和情况,并会按有关趋势采取合适的措施。
 
  就谢伟铨议员提问的各个部分,经谘询运输署及警务处后,现回覆如下:
 
(一)根据运输署的资料,在二○一七年至二○二二年二月,已登记的电单车(包括无边卡电单车、连边卡电单车及机动三轮车。此定义在整篇回覆适用。)及私家车数字载于下表: 
年份 已登记
电单车数字
(净增长)
(注一)
电单车
增长率
已登记
私家车数字
(净增长)
(注一)
私家车增长率
2017 76 438 600 443
2018 79 920
(+3 482)
+4.6% 617 683
(+17 240)
+2.9%
2019 84 426
(+4 506)
+5.6% 628 230
(+10 547)
+1.7%
2020 93 578
(+9 152)
+10.8% 651 358
(+23 128)
+3.7%
2021 100 557
(+6 979)
+7.5% 656 973
(+5 615)
+0.9%
2022
(截至二月二十八日)
101 657
(+1 100)
+1.1% 657 547
(+574)
+0.1%
 
注一:每年净增长数字为当年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已登记车辆的数字减去前一年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已登记车辆的数字(二○二二年除外)。
 
(二)根据运输署的资料,在二○一七年至二○二二年二月,涉及电单车的交通意外宗数及伤亡人数表列如下: 
 
年份 涉及电单车的交通意外数字
意外宗数 伤亡人数(注二)
致命 严重 轻微 总计 死亡
(注三)
重伤
(注三)
轻伤
(注三)
总计
2017 11 404 1 833 2 248 11 425 2 079 2 515
2018 17 345 1 998 2 360 18 362 2 198 2 578
2019 14 421 2 189 2 624 14 433 2 445 2 892
2020 15 504 2 413 2 932 15 532 2 693 3 240
2021 15 432 2 846 3 293 16 453 3 170 3 639
2022*
(截至二月二十八日)
1 35 391 427 1 36 429 466
*临时数字
 
注二∶数字包括涉及意外的所有人士。
注三∶
死亡定义:受害者在意外后三十日内持续受伤最后导致去世。
重伤定义:受伤人士入院后留医超越十二小时视作严重受伤。另外,受伤人士于意外后三十日以上才去世亦属此项。
轻伤定义:受伤人士属轻微性如扭伤、瘀伤或割伤而非严重者,又如轻微休克而需在路旁照顾及不需要入院或只留院少于十二小时者。
以上定义在整篇回覆适用。
 
(三)运输署持续分析有关电单车意外的数据,并注意到近年的电单车意外数字有上升的趋势。过去五年,涉及电单车交通意外的主要因素是「车辆失控」、「不专注驾驶」及「为试图避免相撞或其他原故而突然转向或停车」。有关涉及交通意外的电单车司机人数(按年龄划分)及电单车车辆数目(按汽缸容量/额定功率划分)分别表列如下:
 
司机年龄 涉及交通意外的电单车司机人数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20岁以下 10 5 15 13 28
20-29 557 571 631 774 847
30-39 707 747 807 911 1 015
40-49 516 592 666 724 801
50-59 363 362 396 410 486
60-69 103 85 135 138 162
70岁及以上 6 6 13 9 21
年龄不详 18 18 15 24 16
总计 2 280 2 386 2 678 3 003 3 376
 
电单车汽缸容量/
额定功率
涉及意外电单车车辆数目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引擎汽缸容量
125立方厘米以下 298 300 326 388 358
125立方厘米至
500立方厘米
1 511 1 631 1 921 2 150 2 485
超过500立方厘米 351 392 373 401 454
电动马达额定功率
3千瓦以下 0 0 0 0 0
3千瓦至40千瓦 2 1 0 0 8
超过40千瓦 0 0 0 0 0
汽缸容量或
额定功率不详
118 62 58 64 71
总计 2 280 2 386 2 678 3 003 3 376

  现时警务处及运输署均没有就涉及交通意外司机的职业作分项备存。然而,警务处曾就二○二一年首六个月涉及电单车(包括死亡、重伤及轻伤个案)的交通意外进行一次性的专题研究,当中收集了牵涉食物外送速递的宗数及伤亡人数。有关数字表列如下:
 
  二○二一年一月至六月与外卖速递相关涉及电单车的交通意外数字
(占同期全港涉及电单车交通意外数字的百分比)
意外宗数 伤亡人数(注四)
死亡 0
(0%)
0
(0%)
重伤 24
(1.5%)
24
(1.4%)
轻伤 164
(10.2%)
164
(9.2%)
注四∶数字包括涉及意外的所有人士。
 
(四)在宣传及教育方面,运输署和警务处一直联同道路安全议会进行宣传及教育活动,提高道路使用者(包括电单车驾驶人士)的道路安全意识。近年相关部门及道路安全议会正致力宣传电单车的安全信息,例如透过网上资讯平台、社交媒体平台及宣传刊物,发放有关电单车安全的网上短片及资讯,提醒驾驶电单车的人士须时刻遵守交通规则等。警务处会继续向相关持份者,包括外卖速递公司及平台,推广电单车安全。 

  在执法行动方面,警务处一直非常关注电单车的行车安全及其意外的情况。警务处会持续透过「重点交通执法项目」,加强交通执法行动,以打击驾驶者不安全及不负责任的驾驶行为。警务处亦会不时检讨执法行动的策略,致力提升电单车驾驶人士的驾驶安全意识,减少交通意外。
 
(五)按照现行法例,所有电单车考试的考生必须在运输署指定的驾驶学校完成强制试课程后,方能参加电单车的乙部试(强制试)及丙部试(路试)。 

  运输署一直十分重视道路安全,并致力维持驾驶考试与训练的质素。一如大部分世界其他地方的驾驶考试制度,现时驾驶考试分为笔试及路试两部分,旨在于理论及实践方面,全面考核考生是否适宜驾驶及领取驾驶执照。运输署亦一直确保考生达到一定标准,方可通过驾驶考试,从而考获驾驶执照。运输署会继续留意驾驶考试与训练(包括电单车)的质素。
 
  此外,现时所有通过电单车驾驶考试的人士均须完成12个月的暂准驾驶期(一般称为「P」牌)后,才可获发正式驾驶执照。于暂准驾驶期间,他们除须遵守现时适用于一般驾驶者的驾驶限制外,亦要额外遵守有关车速及行车线等的驾驶限制。
 
2022年4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45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