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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环署复活节长假期继续就防疫规例严厉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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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发言人今日(四月十七日)表示,在复活节长假期期间,食环署继续在各区加强巡查,亦与警方在全港多区采取联合行动,对违规的餐饮处所及若干其他处所的负责人、员工及顾客采取严厉执法行动。发言人再次提醒有关人士切勿松懈,须严格遵从《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第599F章)《规例》及《预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证)规例》(第599L章)等规定及指示。食环署会继续积极采取执法行动,并敦促处所负责人切勿以身试法。
 
  食环署及警方在昨日(四月十六日)的联合行动中共巡查了96间餐饮处所及五间其他处所,食环署亦另外巡查了共409间餐饮处所及82间其他处所。食环署向涉嫌违反指示规定的五间餐饮处所负责人展开检控程序,相关资料表列如下:
 
涉及事项 检控宗数
确保顾客须扫描「安心出行」场所二维码 2
佩戴口罩 1
同时关乎桌子之间的距离或分隔和确保顾客须扫描「安心出行」场所二维码 1
桌子之间的距离或分隔 1
 
  食环署已要求相关处所采取减低传播风险的相应措施,违规处所须于执法人员发现违规情况后的翌日起,在下午三时正至翌日上午四时五十九分停止售卖或供应供在餐饮业务处所内进食或饮用的食物或饮品,为期三、七或14天不等。此外,食环署亦向一名涉嫌违反扫描「安心出行」场所二维码规定的顾客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在联合行动中,警方亦有采取执法行动,包括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
   
  餐饮业务负责人违反《规例》或「疫苗通行证」的规定及指示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50,000元及监禁六个月。身处餐饮处所或其他指明处所的人士亦须遵从适用于他们的有关要求,违反有关规定即属犯罪,最高可被罚款10,000元。有关人士可藉缴付定额罚款5,000元,以解除因该罪行而须负的法律责任。此外,顾客在餐饮处所内违反同坐一桌人数上限的规定,可按《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聚集)规例》(第599G章)被定额罚款5,000元;顾客在非餐桌范围饮食或于非饮食时而没有佩戴口罩,可因触犯《预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规例》(第599I章)被定额罚款5,000元。    
   
  除上述执法行动外,食环署在复活节长假期亦联同多个政府部门继续在多区市民包括外佣于周末及假日聚集的公众地方进行跨部门联合行动及宣传教育工作,呼吁他们提高防疫意识,以及遵守各项防疫规例及限制。
   
  食环署于昨日与香港警务处、劳工处、相关地区民政事务处及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携手,在中西、湾仔、东区、油尖、旺角、深水埗、沙田、西贡及荃湾区多个外佣假日惯常聚集的公众地方进行跨部门联合行动。食环署除安排洁净服务承办商加强有关地点的公众街道洁净服务外,亦加派人员巡逻以打击无牌小贩摆卖活动。行动期间,食环署向违反洁净罪行的人士发出两张定额罚款通知书。其他政府部门亦提醒外佣遵守有关佩戴口罩及禁止于公众地方的聚集的规例。
   
  为减低2019冠状病毒病传播的风险,发言人强烈呼吁社会各界切勿松懈,必须同心协力及持之以恒地遵守预防及控制疾病的相关规例。食环署亦会继续加强宣传及执法,提醒各界自律及合作,同心抗疫。
 
2022年4月17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19时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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