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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联合国制裁(阿富汗)规例》和《〈2012年联合国制裁(阿富汗)规例〉(废除)规例》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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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四月十四日)在宪报刊登《2022年联合国制裁(阿富汗)规例》(《2022年规例》)和《〈2012联合国制裁(阿富汗)规例〉(废除)规例》(《废除规例》)。两项《规例》均即日生效。
   
  政府发言人说:「《2022年规例》实施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对阿富汗施加的一切制裁及相应豁免,包括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第2615号决议施加的豁免。《废除规例》因应《2022年规例》的订立,废除《2012年联合国制裁(阿富汗)规例》。」
   
  《2022年规例》实施的制裁包括︰
   
  • 禁止向某些人士或实体供应、售卖、移转或载运军火或相关物资;
  • 禁止在某些情况下,提供关于军事活动的技术意见、协助或训练;
  • 禁止向某些人士或实体提供任何资金或其他财务资产或经济资源,或为该等人士或实体的利益,而提供任何资金或其他财务资产或经济资源;
  • 禁止处理属于某些人士或实体的资金或其他财务资产或经济资源,或处理由该等人士或实体拥有或控制的资金或其他财务资产或经济资源;及
  • 禁止某些人士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或经香港特别行政区过境。

 
2022年4月14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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