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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四题:资助出售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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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四月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郭伟强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的答覆:

问题:

  有研究指出,近年政府推售的资助出售房屋(包括「居者有其屋」计划及「绿表置居计划」)单位,不仅最快在第三年已告转售,而且转售溢价更超过一倍。关于资助出售房屋的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会否考虑规定新落成的资助出售房屋单位不可在补地价后于公开市场转售,从而区分私人房屋及资助出售房屋市场,并向转售该类单位而大幅获利的业主收取利润分成,以向社会发出资助出售房屋不应炒卖的明确信息;

(二)鉴于资助出售房屋的供求差距甚大,政府会否更新供应该类房屋的机制,例如参考该类房屋去年超额申请的数目以调整本年的供应,同时尽快制订邀请私人发展商参与兴建该类房屋的措施,以增加该类房屋的供应;及

(三)为令收入有限的家庭可负担资助出售房屋的价格,政府会否优化适用于资助出售房屋的按揭安排,包括探讨引入渐进式按揭的可行性;如会,详情及时间表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郭伟强议员的质询,我现答覆如下:

(一)为有效防止短期投机活动,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于二○二二年一月六日通过,自「出售居者有其屋计划(居屋)单位2022」(「居屋2022」)和「出售绿表置居计划(绿置居)单位2022」起,收紧居屋和绿置居单位的转让限制。第二市场无须补价以不高于原价转售的期限,会由首次转让日期起计两年延长至五年;于公开市场在缴付补价后出售单位的期限,则会由首次转让日期起计10年延长至15年。

  按上述经修订的居屋和绿置居单位转让限制,业主在首次转让日期起计15年内,都不可补价在公开市场出售单位,这安排足以防止业主透过在公开市场短期炒卖单位图利,并加强资助出售单位是作自住用途的讯息。我们认为,容许居屋和绿置居业主在禁售期后出售其单位,一方面能促进二手资助出售单位的流转,为市场增加供应,另一方面亦为业主提供在房屋阶梯转投私人住宅市场的机会。

  至于向获利的业主收取利润分成方面,因订定转让限制的目的,是遏止业主透过炒卖资助出售单位图利,所以合适的做法是订定适当的转让限制,而不是向获利的业主收取利润分成。事实上,在过去五年(即二○一七年至二○二一年)居屋和绿置居约15 000宗的公开市场交易当中,只有合共约90宗为首次转让日期起计15年内发生的首次转售交易,只占公开市场成交总数约0.6%,故此大部分市民都是购买居屋和绿置居作自住之用。

(二)就资助出售房屋的供应而言,房委会在考虑每一期销售计划的单位数量及推售时间表时,会考虑相关因素,包括各个销售计划的销售情况、物业市场的情况和个别项目的建筑及销售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进度等。房委会将于二○二二年出售合共约13 600个居屋和绿置居单位。刚截止申请的「居屋2022」将推售约9 000个单位,单位数目是二○一四年复售居屋以来最高。

  至于邀请私人企业参与兴建公营房屋方面,应对预期增加的建屋量,房委会会于合适的项目采用新的「设计及建造」采购模式。在新的采购模式下,承建商会一并负责设计和建造,让房委会可以借助建造业界的资源和专业知识,进一步优化整个建造流程,并在有限的人力资源下更专注公营房屋发展的策划、统筹和监督。房委会首个「设计及建造」公营房屋项目将于今年六月招标,涉及约4 330个单位;随后于十二月为另一个「设计及建造」项目招标,涉及约2 350个单位。

(三)至于为房委会资助出售单位引入渐进式按揭的建议,相关建议的目的是希望透过渐进式供款,减低业主在置业初期的供楼负担。业主在购入单位后,随着其家庭收入有所增加,渐进式地增加每月供款。换言之,如采用渐进式按揭,在置业初期,每月供款的金额会较现时普遍采用的每月定额供款的按揭计划为低;但在还款期后段时间,业主的供楼负担将会逐步增加。

  房委会对任何可协助中低收入家庭置业的建议一直保持开放态度。渐进式按揭可为业主提供多一个选择,让他们按需要选择合适的按揭模式。另一方面,房委会知悉有个别机构提出的建议,亦考虑延迟收取部分售楼收益对其财政和现金流的影响、业权上的法律问题、业主中途出现财政困难如何处理等。我们会密切留意该建议的执行细节,并与相关的持份者(包括银行、财务机构和金融监管机构)沟通,探讨房委会套用该建议的可行性。

  多谢主席。
 
2022年4月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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